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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是改革开放初期,在既有政治与行政环境下,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改变国家经济社会落后状况而设置的具有试验色彩的特殊政策区域。通过在特定行政区内或若干行政区间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实行优惠的财税等相关政策体系以及相对灵活的资源配置政策和行政体制,从而实现对生产要素的有效吸引。所以,“功能区”有时也被称为“政策区”。经济发展对社会结构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功能区超越了单一的产业集聚功能,形成了“园-城-区”的变迁路径,承载了相对综合的功能,更加深化了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进一步推进政治与行政的调整,形成了相互驱动的循环机制。功能区的成长路径,为其他地区的发展提供了范本,其平面延伸与纵深发展的速度很快,对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最终能否实现区域政府与行政的变革与发展,是功能区试验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政治松绑”与承认地方主体利益,为较为合理的府际关系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功能区管理机构作为“准政府”获得了相对较高的授权,增强了其能动作用。行政在职能定位、机构设置和体制机制调整等方面的变革,为经济运行提供了更多的外部资源,取得了比自生发展更为高效的增长。行政管理权限进行适当调整,将经济发展权、社会管理权等不同领域的权利根据发展阶段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让渡,能够较好地实现精简的“单兵形态”,快速地推进经济水平的提升。同样的方式可以应用于功能区社会治理的改善,而且由于市场主体的成熟与多样,这种模式借鉴能够推进运行机制创新等更加深入的探索。政策导向型的增长方式植根于中国现实,以较为稳妥的方式实现了政治统治功能的适度放松,以行政管理和服务实现与新型生产方式进行对接,实现了资源更加有效的配置。功能区发展实践的结果证明了行政权力或“集”或“分”的逻辑并不存在统一模式,而是应当具有相应的灵活性。集权的资源动员能力在发展初级阶段是极好的驱动力量,但在市场逐渐成熟的中后期,将权力更多地分解给企业等主体,对于激发市场自身的持续创造能力将产生重要作用。功能区的发展方式也面临着持续的调适任务,更加开放的授权与分权是基本的方向。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构建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职责体系,为企业、社会的自生发展构筑较好的基础,是功能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实践。更加有限但有为的政府、更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加融合且能够承担现代职责的社会,仍然是功能区进行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探索试验的目标。作为试验载体,功能区也面临着诸如法律地位、体制复归等方面的挑战与困惑。但是,保持相应的“简化模式”并增强其主体活力成为功能区推进创新试验的关键。因此,功能区未来的职能定位应当是优秀的行政服务提供者,目标是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供给高品质的公共产品,形成规制有效、服务高效的职责体系。规范的横纵职能分解仍然是重点,与上下级政府形成比较规范的“职责旋构”关系促进职责确认,依靠工具创新和主体多元等推进职能纾解转移。政治与行政的调整应当从更高的层面推进功能区的试验,植根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宏观背景,以更加自由的制度和政策空间鼓励要素流动,释放市场活力以推动工业化任务的完成。更加重视经济发展中利益分配公平问题,进一步探索比较合理的投资结构、方式和可持续利益分享机制,向流动人口提供可得的城市服务内容并逐渐推进身份转变。开辟地方政府治理的新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促进了经济的较快发展,为功能区更加深入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无论是宏观的高授权模式、中观的职能分离委托,还是微观的职责调适与机构整合,都是对解决传统行政问题的积极探索,已经取得了相应经验和成果。试验取得的成功经验已经被不同地方学习复制;但是,跨区域的合作,更加深化的行政整体输出仍然面临着较多的传统桎梏,尚处于萌芽阶段。高层政府应当及时引导跨区行政政治互动合作,使功能区取得的试验成果能够更快更好地助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同时,也应当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发挥其“试验场”的功能,对其他政治与行政方面的问题做进一步的改革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