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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两个必然趋势。同时,随着国内分权化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呈现出区域化的态势,区域一体化格局正在逐渐形成。然而,随着区域一体化的推进,跨区域公共问题和跨区域公共事务不断凸显,传统的“内生性行政区行政”已无力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因此,地方行政主体必须打破现有的行政区划界限,实现整个区域的统筹协调发展。以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讨论和处理跨区域合作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地方政府的一种重要路径选择。就目前而言,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已经成为各地区行政主体之间最主要的协调合作机制之一,范围涉及科技、能源、交通、环保、流域治理、信息化、知识产权、创新体系建设、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国内各大区域也陆续建立了适合本区域实际的联席会议制度。然而,当前关于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的研究大多散落在对跨区域合作治理的整体研究中,联席会议制度只是作为很少的部分给予了简单的描述性介绍,针对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专门研究的专家学者还非常少。因此,在区域一体化和跨区域合作治理背景下,对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文章主要围绕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展开,首先对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的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进行阐述,包括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的概念、特征、类型、比较优势及理论依据等;然后,对较为典型的长三角地区、泛珠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地区的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运行现状进行实证研究,总结了三大典型区域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和不足。其次,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导致这些问题的成因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目前地方政府问联席会议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功能定位不明确、会议机制不够完善、议题选择过于狭窄、合作协议不够具体和合作事项难以落实五个方面;而观念落后、现行体制的制约、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缺位、配套机制的不完善是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文章落脚于提出化解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运行困境的措施,即提出地方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创新路径,认为应从理念、立法与制度、机构和机制四个层面进行创新,并进行了具体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