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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热衷于推出以高级管理人员为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计划,以期促进公司经营绩效的增长,但股权激励并非总是有效,其效用的发挥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故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探究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实行针对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后影响公司绩效提高的重要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影响程度的大小,并提出相应对策,这既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研究作出一点粗浅的理论探索,也为这些公司在思考如何优化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和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时提供有益参考。本文首先使用文献分析法梳理有关股权激励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脉络,总结和归纳可能影响股权激励绩效的因素,包括股权激励三大契约要素(激励模式、激励强度和激励期限)、股权特征、治理环境和经营特征等四大方面九大因素,其中股权激励三大契约要素是本文重点关注的因素。其次,本文基于对委托代理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的理解,分析了这些因素在一般情况下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绩效的影响机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特殊实际,进一步定性分析了这些因素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绩效的影响机制。在实证部分,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将多项财务指标综合成单一的绩效评价指数,并以该指数为被解释变量、以上述因素为解释变量,运用静态短面板数据方法筛选回归模型并估计各影响因素的系数。实证结果表明:第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使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绩效整体小幅下降,但提升高管激励性股票比例和有效期能显著提升绩效;第二,民营性质使公司绩效整体下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股权制衡度过高阻碍绩效的提升,股权集中度与激励绩效正相关;第三,实行两职合一以及提高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比例有利于改善绩效;第四,总资产规模对股权激励绩效有正向作用,而产权比率则产生负向作用。最后,根据得出的研究结论,本文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提出建设性对策:适当增大对高管的激励力度,延长股权激励期限;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实行两职合一制度,增大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比例;鼓励民营企业政企合作、融入国企生态、打造产业联盟;调整股权结构,适当降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股权集中度;增大总资产规模,优化资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