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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产业组织理论中,买方行为的研究比较薄弱,大多数文献都是关于卖方市场行为的。产业组织经济学家对买方垄断问题缺乏兴趣,他们认为对卖方垄断的分析可以合理的延伸到买方垄断的分析中;相比较卖方垄断而言,买方垄断问题并没有呈现出任何独特的理论意义。因而在西方产业组织理论体系中,并没有对买方垄断方面的研究文献进行系统的归纳,而对于买方垄断势力的衡量也没有形成一致的标准和与此相关的综述性文献。从经济学理论的角度来说,产业组织理论中关于买方垄断问题的研究是一个尚待完善的领域。但是随着零售业集中度的日益提高,对于买方垄断行为的规制无疑是各国反垄断立法的焦点,因此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也将会成为产业组织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 论文研究的意义在于首次尝试对产业组织理论中买方垄断方面的文献进行归纳,并对买方势力的衡量方法进行分类。在国内首次尝试运用买方垄断的理论框架对中间产品市场的买方垄断行为进行一般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以产业链中的制造业-零售业环节为例,具体分析这个产业链环节中存在的买方垄断现象,并探讨其形成的机理。在论文中结合我国的经济现实状况,分析了我国转轨经济体制背景下存在的具有行政属性的买方垄断现象。最后,沿着SCP的扩展范式探讨了针对买方垄断行为的规制方法,并对我国具有行政属性的买方垄断行为的规制提出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第一章导论部分首先提出问题,阐明了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中间产品市场及其买方垄断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放松了卡尔顿的过于强调买主数目的买方垄断概念的定义,指出在现实经济中,更为常见的是寡头买方垄断现象。然后分别界定了市场垄断、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等概念。 第二章在阅读大量相关国外文献的基础上,尝试着对西方产业组织理论中买方垄断理论的文献进行回顾,并就零售业中买方垄断的相关研究进行了述评。在西方产业组织理论文献中,并没有对买方垄断研究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论文沿着买方垄断行为对社会总福利的影响这条脉络,对买方垄断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并分为两类:其一,买方垄断势力可以产生对社会有利的抵消势力。即市场一边的市场势力将会导致市场另一边市场势力的发展,这种市场势力将成为原先的市场势力的抵消势力,从而有利于社会福利的增加。其二,买方势力也许仅仅导致连续的市场势力。由于预期到卖方势力而自发形成了买方势力,这使得原先卖方势力行使所导致的福利损失可能被加剧。这样相对立的市场势力的发展最终导致了消费者福利的损失。 第三章关于产业组织理论中买方垄断势力的衡量。论文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首次对买方垄断势力衡量的文献进行分类。按照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脉络把买方垄断势力的衡量方法分为结构-行为-绩效范式方法及其发展,以及新实证产业组织方法及其拓展。在结构-行为-绩效范式的买方势力衡量方法中,又把衡量方法细分为Blair和Harrison的市场势力指数(BPI)方法,非参数测试方法(nonparametric test)以及买方市场结构指标的方法。并且,论文在总结这些买方势力衡量方法基础上,分析了各种方法的局限性。本章最后采用典型行业加上典型企业的案例分析方法,来评估我国大型零售业中存在的买方垄断势力。 第四章对中间产品市场买方垄断的形式进行了分析。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角度来看,产业链中的纵向关系存在着三种形式:通过产权联系的纵向关系;通过合约形式缔结的纵向关系以及产业链中的虚拟关系。在中间产品市场中买方垄断行为所采取的常见形式包括:后向一体化、后向约束、战略联盟和虚拟一体化等。论文对这些形式逐一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指出这些纵向关系本身并非一定是买方垄断行为,只有这些策略性行为在上游行业中排斥了竞争才有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 第五章首先采用构建数理模型的分析方法,分别针对下游行业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以及寡头垄断市场结构的买方垄断行为进行福利经济学分析。在福利分析中得出结论:抵消势力理论产生最佳福利效应的前提是买卖双方的市场势力达到均衡,并且买方在最终产品市场不具有卖方垄断势力。随后构建了一般性的模型,并证实了论文的主要观点,即中间产品的价格取决于下游行业的市场结构。要打破中间产品市场的买方垄断,必须在下游行业构造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为上游行业的潜在竞争者进入和在位厂商之间的竞争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在此基础上论文采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来具体分析制造业-零售业层面中所存在的买方垄断现象。博弈模型证实了大型制造商可以有效的抵制下游零售终端的买方势力,在市场势力的抗衡中,双方市场势力的均衡可以抵消市场势力所产生的危害性。模型的结论证明了零售商从制造商那里获得各种费用,是零售商市场势力的一种表现。市场份额大的零售商所具有的买方势力要高于市场份额小的零售商,在和制造商的博弈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而反过来大型制造商也同样可以在博弈中居于优势地位,具有抵消买方势力的能力。这些命题都证明了本文对于中间产品市场买方垄断现象的观点。另外,模型证实了零售商的市场势力不仅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竞争性的制造商经常发现它们处于“囚徒困境”之中,也来自于这样的情形,即更多的制造商将发现无论其他的竞争性制造商如何行动,向零售商让步是有利可图的。 第六章在对中间产品市场买方垄断现象分析的基础上,抽象出这种买方垄断现象的一般性原因。这些原因包括上游行业的进入壁垒,上下游行业的技术原因等。然后就产业链中的制造业-零售业环节来具体分析。首先,运用西方经济学中的中间层理论来分析大型零售商所具有的优势。根据中间层理论,大型零售商可以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可以集中和分散风险;减少逆选择或抑制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正是大型零售商所具有的这些特征,使得其在买卖双方的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论文在对产业组织理论中的行业集中度和利润率关系的理论进行述评之后,分析了我国制造业的产业组织状况。并以产业链中的制造业-零售业层面为例,具体分析中间产品市场买方垄断的态势,以此证明本文对于制造业-零售业层面中买方垄断形成机理的命题。 第七章针对转轨经济体制背景下,我国所特有的具有行政属性的中间产品市场买方垄断问题展开研究。具体分析这种特有的行政属性买方垄断的行业性质、特征、形成原因以及危害性。这种特有的买方垄断现象多出现在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的公用事业部门。其下游行业往往具有部门垄断、进入壁垒、双重垄断等特征。论文归纳了这种行政属性买方垄断形成的原因,包括有制度性原因、预算软约束方面的原因以及法律制度方面的原因,并就此展来讨论。最后论文总结了这种买方垄断所造成的危害性,其所具有的反市场机制的性质导致了庞大利益集团的形成、也导致了寻租和政治腐败行为。 第八章对中间产品市场买方垄断的反垄断及其规制进行研究。论文首先对西方各国反垄断主要流派的观点进行回顾,并在阅读大量西方各国反垄断法和反垄断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归纳了各国反垄断法对买方垄断行为的规制方法。论文在指出我国现行反垄断政策存在的问题之后,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提出对我国中间产品市场买方垄断现象规制的一般性原则。并且论文中指出,鉴于行政垄断所涉及的公用事业及自然垄断行业所具有的反垄断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可以借鉴西方各国的激励性规制方法,具体提出针对我国行政属性的买方垄断行为的规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