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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专注于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研究,以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相比之下,证券行政处罚的研究著作甚少。笔者结合我国的证券实践情况,认为当下大力推行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将会面临种种困境,短时间内难以克服,因此,重述证券行政责任具有现实意义。梳理2007年至2010年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笔者发现证监会逐年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惩处力度,然而即便如此,内幕交易仍然屡禁不止,成为证券市场的“顽疾”。笔者在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证券行政责任的必要性入手,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说明证券行政处罚在保护投资者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应该充分发挥该制度的效用。文中着重阐述内幕交易行政处罚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和比较分析法,尝试提出完善证券内幕交易行政处罚的建议,以更好地达到威慑违法者、保护投资者的目的。第一章概述证券监管行政处罚,整体上把握对证券监管行政处罚的认识。笔者认为证券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决定了证券行政处罚的重要性。第二章论述证券监管行政责任的必要性。首先,从“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研究热”的现象入手,笔者认为证券民事赔偿诉讼面临短时期内无法克服的种种困境。其次,重申了行政责任在《证券法》中的主导地位,突出行政处罚的优势,认为行政处罚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有着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无可比拟的优势。证监会也主要通过行政处罚手段来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使被监管者承担行政责任。第三章介绍内幕交易行政处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章根据2007年至2010年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实证研究的形式展现我国内幕交易行政处罚的整体情况,归纳内幕交易行政处罚存在的五个问题:一是内幕交易证明标准过高;二是处罚力度轻且类型单一;三是证监会的独立性和执法资源不足;四是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五是外部监督奖励机制缺失,保护投资者动力不足。第四章是完善内幕交易行政处罚的建议。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应该适度降低内幕交易的证明标准;提高处罚力度,各种处罚措施实现有机结合;明确证监会的法律地位;健全企业内控,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投资者公平基金,激励社会大众共同参与打击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