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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新旧体制的转换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乡村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之一,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经济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领导体制、管理机制及工作方式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全局。由于国内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旅游前景广阔的地区大多在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西部地区,乡村旅游作为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的交叉型产业,已经逐渐成为旅游的热门和焦点,合理有效地利用“三农”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创新模式。然而,乡村旅游目的地的资源系统形态多元,涉及到多主体的利益相关者,蓬勃发展过程当中逐渐出现了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这限制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充分发挥各利益相关者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促进利益相关者之间多元关系的良好互动,才能实现共同决策和集体福利的“帕累托效率”。因此,构建合理优化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多中心治理结构,实现乡村建设与旅游开发的双赢,成为贡献于城乡统筹以及和谐发展的重大命题。本研究以多中心治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社会网络理论等为依托,通过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调查分析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多元关系,以期优化乡村旅游目的地多中心治理结构,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围绕研究目标,本研究首先基于文献分析法和德尔菲法等,界定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范畴,明确研究对象,设计构建乡村旅游目的地多中心治理网络结构,提出网络结构分析的评价指标。社会网络分析是用来分析关系网络结构的一套理论和方法,能够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网络结构进行测量评价和可视化处理。本研究主要分析密度、中心性、结构洞、中间人等考核关系网络结构的重要指标。然后以新疆可可托海为例,确定调查研究的目标总体,通过问卷调查,获取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数据,建立二进制关系矩阵,在此基础上,运用社会网络分析软件进行绘图和测算,研究可可托海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网络结构,发现乡村旅游目的地多中心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研究区可可托海问卷调查的研究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乡村旅游目的地多中心治理结构的建议。产、官两大利益主体要继续发挥其主导作用,民、其他两大利益主体要积极参与治理,体现其协同监督的作用。本研究从社会网络分析这一视角入手,对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多元互动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构建优化乡村旅游目的地多中心治理结构,希望能为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