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01年阿富汗战争、2003年伊拉克战争之后,私营军事安保公司(Private Military and Security Companies)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黑水公司(Blackwater Worldwide)对费卢杰(Fallujah)的报复性攻击和私营军事安保公司雇员(以下简称雇员)卷入阿布格莱布(Abu Ghraib)“虐囚”丑闻这两个事件更是加深了国际社会对这些雇员行为合法性的担忧,人们也在热烈讨论私营军事安保公司与军、政两界的关系、私营军事安保合同的性质,这些雇员有无权利直接参与作战行动以及他们是否应对侵犯人权的行为负责。从事后结果来看,很少有雇员担责,这不禁让人们担心这些雇员是否处在“法律真空”中。要想有效规制这类人员,我们需要探讨现有的国际人道法体系能否确定其在武装冲突中的法律地位,并对与确立雇员地位密切相关的“直接参与敌对行动”内涵进行厘清,这样做才能切实规范这些雇员的行动,也为确立违法雇员的法律责任奠定理论基础。研究表明,在没有针对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专门国际公约的背景下,现有的国际人道法体系存在一套能够确定其雇员法律地位的规则体系,但由于规则滞后于现实状况及立法条文的模糊,雇员们很难被定义为雇佣军、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战斗员或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武装部队成员。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只能被定义为平民,享有平民的法律地位。但这不是说雇员们这样就可以无所顾忌地行动了,是否“直接参与敌对行动”仍可以影响其地位变化,遗憾的是该理论虽然存在于国际人道法规则中但长期存在模糊内涵。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2009年发布的《国际人道法中直接参与敌对行动定义的解释性指南》(以下简称《解释性指南》)第一次系统地研究了该理论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尽管该指南仍存在许多瑕疵,但其发布有利于国际社会加快理清“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内涵,因此意义重大。经过本文分析和论证,证实了现有的国际人道法体系能够确定雇员的法律地位,《解释性指南》也为我们早日澄清“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内涵以准确确定雇员法律地位提供了经验和助力。本文的创新点在于补充国内学者对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雇员法律地位的研究,还在《解释性指南》的基础上对“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构成要件进行评议。将雇员在不同类型的武装冲突中的法律地位进行比较研究有利于完整地展现雇员们的法律地位,使我们更能直观地理解其联系和区别。澄清“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内涵有助于明确界定这些雇员是受保护平民还是不受保护平民,在确定其身份后即可得知他们的准确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