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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细碎化经营模式已逐渐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存在内卷化现象,生产效率已接近增长极限。为了改变农业生产效率的停滞,近年来政策积极推动农地流转,实行农地流转经营权改革,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耕地向规模化经营发展,鼓励农地流向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部分地区积极引入工商资本下乡发展农业休闲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地规模化经营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经济,减少土地撂荒现象,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方式,寻求到更多的增长动力和要素,实现农业现代化。但在实际的推动过程中,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相对农户自发流转土地的风险,政府积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推动农地流转,引入工商资本下乡存在侵害农民权益现象,农民的土地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都在不同程度受到损害。虽然中央出台了各项政策以保障农民权益,但农民权益受损现象并未得到有效治理。本文先从宏观的角度了解我国农地流转政策演进中农民权益内容,农民权益法律保障,农民权益与农地流转的逻辑关系。而后以农地流转中工商资本下乡经营农业、发展农业休闲产业为研究案例,通过田野调查和问卷访谈的方式,深入了解政府推动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障情况,了解农民权益是否得到更好的保障,亦或是农民权益受损。本文研究的农民权益是与土地相关的权益,深入剖析农地流转过程,探讨多元主体介入的农地流转中,农民参与度、话语权和权益保障现状。从农地流转程序,农地流转租金,农地流转合同内容,农地流转后农民就业保障情况,政府的保障措施等方面分析农民权益,识别农民承担的农地流转风险并分析其成因,进而提出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结合案例中了解的情况,以相关理论为研究支撑,研究结果发现,农民的土地租金过低且无土地增值收益,损害了农民收益权,单个农户甚至多个农户仍然缺乏土地租金议价能力。农地流转程序不合理,没有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流转意愿。工商资本将土地经营的部分风险转嫁到农户身上,农户承担土地租期太长的经营风险和契约风险。究其原因与流转主体利益不均衡,农地流转政策执行偏差,农地流转市场不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不健全和农户自身因素有关。政府引入工商资本一方面确实能对该地的农民就业起到短期的促进作用,活跃该地的农地流转市场,但实际上能否让农民真正受益还有待企业经营乡村旅游、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成效以及政府在流转过程对农民权益保障程度。政府主导下的农地流转,若没有做好农民权益保障的配套政策,农民的收益权、经营自主权存在一定程度的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意识和法律意识可以抵御行政权力干涉的农地流转行为,维护自身权益,但往往大多数农民的维权意识淡薄。工商企业经营农业会带来农业领域稀缺的资本要素,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但其发挥的就业辐射作用要看长期的发展效益,初期可吸纳的劳动力有限,大多数农民逐渐被排除在农业经营之外。本文针对农民权益保障提出了以下几方面建议,完善农民权益法律法规,制定适当的倾斜性农民权益保障政策,健全农地流转市场运行机制,关注流转后农民的生存和就业问题,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培育新型农村社区服务组织,提高农户自身维权意识。如何在推动农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经济和全面保障农民权益方面寻求平衡点仍是政策亟需厘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