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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人类社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却进入了一个极速恶化的周期。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人们开始反思传统的环境管理模式,寻求新的更有效的出路。人们发现环境问题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其科学技术性和利益冲突性,前者决定了环境行政控制离不开科技专家,后者决定了各种利益的调和必须借助民主理念和公众参与环境行政过程来实现。而就社会公众的利益和需要而言,他们作为良好环境的享受者和环境公害的直接受害者对环境状况最关心、最了解,参与环保的热忱也最高。可以说他们是完善和实施环境法治的根本动力来源,是促进环境改善的重要社会资源和力量。作为一项富有成效符合环境管理特点的制度,公众参与在全球范围内引起广泛重视。 中国目前环境现状不容乐观,每年因恶性环境污染事件、自然灾害等都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中国环境管理体制亟待完善,作为有效管理途径之一的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基于此,文章通过对国外制度的介绍、分析,结合我国国情建议我国应加快建立公众参与制度的步伐,在环境法和行政法领域进行一系列相应的改革。首先在行政法领域应制定并公布行政程序法、情报公开法并积极鼓励环保团体的发展;环境法领域的当务之急是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明确公众参与的程序,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