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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决定从2001年秋季开始,在全国实行基础教育新的课程体系。这就要求教师要转变原有的教学方式、教学行为及教师角色,更多地作为教学的指导者、组织者、研究者、促进者等,教师原有的知识、意识、技能等已不能满足教学的要求,教师必须继续学习提高专业化水平。信息技术知识和能力既是教师的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又是教师终身学习所必备的能力之一。因此,教师的信息素养水平对新课程的实施起到重要作用。我国从2001年开始用5—10年的时间,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会使学生更多地尝试新的学习方式,比如:研究性学习、自主学习、协作性学习等。在这些学习过程中,教师需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利的学习工具。 从以上情况来看,教师必须具有很高的信息素养,才能满足新课程下的教学、学习的要求。然而,通过问卷调查和文献阅读,笔者发现我国中小学学科教师信息素养存在很多问题,很大一部分教师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更多的教师不能将技术应用到教学与学习方式之中,几乎所有的教师没有关于信息伦理道德方面的知识。这说明中小学教师的信息素养水平还很低。 在信息化的教育环境和新课程实施的背景下,当前教师的信息素养水平和教学需求之间产生了矛盾。因此,提升我国中小学教师的信息素养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 通过调查研究、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本文认为造成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水平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对于教师信息素养本身的内涵没有科学的界定,对教师教育重视不足,教师教育自身存在问题。针对这些原因,本文首先对教师信息素养的内涵进行了重新界定,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的具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