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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人类生存和成长的重要社会组织形式,在家庭中我们会享受到亲情的关怀、真诚的理解和无私的包容,可以说,家庭不仅是我们生活上的,更是精神上的栖息地。但在这本该充满温情的环境中,却长久存在着不为外人所知的暴力和折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家庭暴力问题才被提出来,到今天其已经不再是一个敏感而陌生的话题了。一直以来,家庭暴力总是与社会伦理价值观念、思想文化传统等非违法性因素牵扯在一起,掩盖了其违法性乃至犯罪性,正因为如此,家庭暴力问题演变为人们思想观念中正常的社会现象得以延续发展并逐步升级。在这样的情况下,家庭暴力的严重性愈演愈烈,成为各国不得不关注的一个焦点社会问题。本文主要着眼于家庭暴力犯罪的问题来加以研究。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写作的背景和研究目的。正文由四章组成。第一章为家庭暴力犯罪概述。主要介绍了家庭暴力的一些基本问题。通过中外历史上和传统上的比较,了解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的由来,总结了实践中常见的家庭暴力的类型情况,另外简单叙述了家庭暴力在世界上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又深入到家庭暴力犯罪的一些基础理论知识,即如何界定家庭暴力犯罪、家庭暴力犯罪的规律性认识等内容。第二章为家庭暴力犯罪构成研究。重点分析家庭暴力犯罪的构成要件问题。由于我国没有家庭暴力犯罪的统一规范,在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刑法分则的相关罪名定罪量刑,因此我们采取总论和分论的形式来研究。分论中选取了五个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的相关个罪,包括虐待罪、遗弃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三章为家庭暴力犯罪刑罚研究。重点论述家庭暴力犯罪的刑罚问题。首先介绍了刑罚的概念、目的、功能以及刑罚的配置,为下文做好理论铺垫。然后针对我国家庭暴力犯罪刑罚的现状,笔者总结出三点家庭暴力犯罪刑罚的弊端,并对我国家庭暴力犯罪刑罚的配置提出了自己的初步想法,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第四章为家庭暴力犯罪立法研究。重点研究我国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模式问题。首先介绍了两大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在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现状和反家庭暴力的情况,然后详细介绍了我国目前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继而在我国刑事立法模式下笔者提出了三种立法模式的设想,通过比较权衡最后选取了单行刑法模式。结论部分进一步强调了制定家庭暴力犯罪统一规范的重要性。综合来看,本文主要运用了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刑法学的具体研究方法,以此为辅助工具,希望能更好地剖析出家庭暴力犯罪的理论深层问题,从而为我国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和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