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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不仅是一座城市人文面貌、经济发展水平的直接体现,还与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紧密联系,它的设计不仅体现管理者的规划思想,而且也是城市正常运行的良好保障。随着包头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了长远的进步。在2012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包头市城市综合排名25位,经济增长速度全国排名第2位。随着文化、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目前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从包头市目前的情况来说,其城市的公共建设的改革发展仍旧落后,在投融资体制方面仍旧采用传统的国有经济下运营体制,没有做到放开思想,将投融资管理与市场经济结合,无法解决公共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资金使用效率也比较低,这使得包头市的市政建设因为资金问题而与实际需求差别很大。本研究以包头市为例,分析其城市市政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的机遇,并为其建立有效的投融资体系提供可借鉴的经验。通过研究,笔者认为:第一,包头市政府增加财政拨款,可以通过增加地方政府税收的方式完成。地方政府可以对地方征收城市建设税以及公用设施建设附加费,以税收促进地方建设发展。城市公用设施建成后,通过使用者付费获得收入,包头市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企业征收工业附加费。第二,包头市是内蒙古最大的城市,属于综合型发展城市,以商业、工业推动型为主,兼顾资源推动型和特色旅游推动型。因此,不同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其选择模式侧重点也应有所区别。第三,发挥包头市政府融资平台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的作用。要充实公司资本金,优化融资平台的管理结构,规范信贷管理机制。融资平台运作模式要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相适应,充分认识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四,在资源推动型项目中,常常会有庞大的资金额集中在本地寻找投资机会,包头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主要考虑BOT、PPP等前期需求资金量较大的投资方式。在工商业推动型城市中,该市的城建经营性项目根据自身的行业特征抉择就可以。但是针对经营属性不明显和非经营性项目,城建融资方式选择范围较广,可以采用TOT与PFI方法来融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