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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叶以来,一个世界性的趋势是传统由家庭承担的照顾责任逐渐释放出来,或多或少迈向去家庭化的阶段。本文以中国的儿童照顾为例,试图回答以下三个核心问题:这种转变“因何”发生?国家是“如何”重新分配儿童照顾的责任与成本?导致了怎样的社会后果?通过对中国儿童照顾政策的起源、内容和影响的整体性研究,以儿童照顾为透镜,探讨家-国关系、性别与国家社会政策之间的复杂联系以及社会不平等问题。本文的结构可分为绪论、正文、结语三大部分。绪论部分介绍了研究的问题、视角和方法。正文部分共六章。首先是从性别平等、家庭失灵、公民权保护、市场失灵和社会投资的角度,论述了儿童照顾成为公共领域议题的正当性和儿童照顾政策作为社会政策的合法性。第三章至第五章全面描述和分析了儿童照顾问题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政策的历史演变、实践以及社会影响。第六章对西方发达国家儿童照顾政策的内容、特点与社会影响进行了全面剖析,并总结出对中国的借鉴意义。第七章致力于公共政策的讨论,提出了解决我国儿童照顾安排的困境以及儿童照顾涉及的权利、机会和社会不平等等问题的可能途径。结语部分进行了总结,指出了研究的创新、不足和未来研究展望。1949年以来,国家先后出于两个动机介入了传统由家庭承担的儿童照顾领域:一是解放妇女和妇女劳动力,二是学前儿童需要教育。建国后的前三十年,第一个动机更为突出,建国后的后三十年则主要出于第二个动机。然而,国家干预并不意味着儿童照顾是公共责任理念的兴起。无论是满足妇女外出就业导致的照顾需求,还是满足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国家都倾向于把它们与家庭责任相结合。即使是在奉行为家庭生活提供公共支持的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同样也是最大化家庭的“扶老育幼”责任(服务和资金上),最小化国家的支持作用。国家对儿童照顾采取最少介入的立场,在政策行动上表现为不作为或少作为:一是较少考虑在就业法规中设定工作父母的照顾权利,为父母提供“照顾时间”以促进工作和家庭义务结合的政策非常不发达;二是几乎没有考虑男女在平衡工作和照顾责任困难上的不同,也未试图运用政策影响家庭内照顾劳动的性别分工和维护男女平等的亲职权利。三是“选择性”地提供公共照顾服务,高质量的、家庭可负担得起的、便利的“照顾服务”短缺长期存在。国家在儿童照顾领域的干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不平等的社会后果:一是对男女两性都导致了不平等,性别化的照顾责任假定阻碍了女性就业机会平等的实现,也导致了男性获得亲职权利上的不平等;二是不同阶层受益机会不均,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家庭和妇女获益更多,且阶层分化在代际间传递;三是加大了城乡家庭和儿童之间的不平等。针对社会和经济变迁而导致的新的儿童照顾安排需求,以及其中所涉及到的权利、选择和社会不平等问题,本研究提出了一个“混合照顾”体系。在“混合照顾”体系中,不仅涉及到家庭和国家之间的责任边界,还涉及到男女之间的责任平衡。具体来说,首先要维持和增强家庭(特别是父母)的作用,设立父母假、父亲假来帮助父母亲双方兼顾工作和照顾责任;其次建立普遍性的、标准化的公共照顾服务体系,为儿童提供早期教育的同时解决父母工作时的儿童照看问题;最后要合理划分照顾体系的成本负担,建立一个以公共投入为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家庭共同分担的投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