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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是金融业的主题,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灵魂,金融创新将成为二十一世纪金融业发展的主旋律。但是,金融创新将给金融监管工作提出很多新的课题。金融创新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必将对现行金融监管方式、方法和金融监管体制提出挑战,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甚至使原来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措施失效。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监管创新已是必然的选择。
基于上述观点,本文就我国金融监管创新问题进行了探讨。全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从理论上分析并论证我国金融监管创新的必要性。本章从分别引入规避性金融创新理论、监管体系完善理论和监管机构生命周期理论(捕获与追逐理论)系统阐述金融监管创新的理由,通过对这些金融监管创新的理论进行系统阐述,指出金融监管创新是金融发展过程上的必然选择,并就在实践中如何应用这些理论阐述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第二章首先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总体进行了评价,然后针对分业监管中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国际金融监管的最新发展趋势,依据最新的金融监管理论,围绕建立综合性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实施功能性监管这一主线,提出了金融监管创新的思想。
第三章里重点研究了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金融监管权力的过度行政干预依然存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理念与行为滞后;金融监管所需的有效市场约束体系尚未建立。通过对这问题的深入分析,指出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创新面临的主要困难,明确金融监管的改革方向。
第四章就我国金融监管理念创新、金融监管司法体系创新、金融监管方式、方法创新进行了具体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