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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由于其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巨大危害性和整体冲击性,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立法机构、司法机关和刑法理论研究者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中国,对有组织犯罪的理论研究和立法活动等时间都并不长,且有相当一部分基础性问题还处在争议和调研阶段。本文通过介绍评析欧盟及其成员国应对有组织犯罪问题的刑事立法和防控对策,并将其与中国的实际进行联系,旨在为中国的有组织犯罪理论研究、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刑事政策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思路。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了世界范围内,尤其是欧盟及其成员国对有组织犯罪概念的诸多界定,并指出其中的共同点和区别;又介绍了我国的理论学界对于有组织犯罪概念的四种不同界定,进而明确阐述了笔者的观点和理由,并对有组织犯罪与相关刑法学概念,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犯罪集团等,进行了比较与辨析。第二章首先以有组织犯罪典型的几种犯罪形式为索引,如贩毒、贩卖人口、金融诈骗、走私等,介绍了欧盟范围内有组织犯罪的现状,以及欧盟成员国中一些典型代表国家的情况;而后对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应对有组织犯罪问题上采取的一系列防控措施,包括立法领域、设置相关机构组织和制订相关政策性文件方面,进行了介绍和评析,充分体现了欧盟各成员国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的立法指导思想,以及在具体操作上“预防”的策略和“合作”的理念。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中国有组织犯罪的现状、特征以及中国立法与司法机构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和控制策略,并对此在进行积极评价的同时,指出存在的相关问题。第四章主要通过对欧盟与中国有组织犯罪成因方面的比较,包括社会结构、腐败现象、地理位置、地区差异、外部渗透等五个方面,发现中国与欧盟的诸多相似之处,并进而得出了中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极有可能向黑社会组织,即典型意义上的有组织犯罪转变的结论,因此建议中国应积极借鉴欧盟及其成员国在立法及刑事政策领域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有组织犯罪概念、相关法条和刑罚的设置以及刑事政策理念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