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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分别于1972年和1978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为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地发展确立了基本的原则与方向,始终是指导两国关系发展的最基本的政治文件。冷战的结束使围绕中日两国的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两国关系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中日两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曾经交涉过、并在当时看来某种程度上已获得解决的问题,如对侵略战争历史认识问题、台湾问题、战争赔偿问题、领土问题等,在新的形势下,以不同于以往的形式重新浮现在两国关系发展的道路上,成为造成两国关系频繁出现波动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有必要以历史的视野和科学的眼光重新审视《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署的历史背景;审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以上诸问题是如何得到规范的。唯有如此,才能充分理解《中日联合声明》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对发展中日关系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才能正确看待中日两国之间存在的各种问题,总结发展中日两国关系的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