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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股票期权指公司授予内部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或条件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各国国内税法对股票期权所得的规定分歧巨大,从而使国际重复征税的风险增大。尽管这一现象与传统的国际重复征税概念不尽相同,但从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的角度出发,该问题的解决仍具有强烈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将结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研究报告《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引发的跨国所得税收问题》,探讨由员工股票期权引发的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之道,并对我国国内股票期权税制的完善提出自己的看法。本文第一部分按照“期权——股票期权——员工股票期权”的思路,简要介绍员工股票期权的基本概念与运作方式,重在揭示员工股票期权的特点、理论基础及其制度价值,即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由于股票期权制度在一国是否具备生存土壤取决于该国公司、证券和税收法制的完善,因此本文在审视现有国际、国内税收法律的过程中,将这些规则对股票期权长期激励机制的影响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第二部分首先介绍各国对员工股票期权的不同税务处理,继而分析股票期权所得可能引发的国际重复征税现象。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和各国国内税法的分歧,员工股票期权所得不仅可能引发不同国家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的重叠,还可能导致不同的居民税收管辖权在不同时间段的重叠,从而有别于传统的国际重复征税。第三部分在正式探讨该重复征税现象的解决途径之前,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分析了解决股票期权所得重复征税问题的必要性。能否促进股票期权激励作用的发挥是评判一项配套制度优劣的重要尺度,现行国际税收制度的局限促使我们不能囿于传统的重复征税概念。因此本文先后从应然和实然的层面对期权所得的性质和重复征税现象的解决途径进行探讨,一求税收利益在不同国家间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第四部分将目光转向中国股票期权税制,在分析了我国相关税收法规的历史沿革并进行中外比较之后,本文对我国未来股票期权税制的选择提出了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