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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已成为危害严重的社会问题,主要是施向儿童、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家庭暴力。近年来各类家暴案件屡见报端,尤其是极端家暴案件、名人家暴新闻,引发广泛社会讨论,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社会研究的焦点。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时,发言人傅莹讲到:家庭暴力是社会隐痛,我国已经开始在制定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可能在下半年提交审议。中国不仅需要反家暴法,更需要广泛反家暴的社会力量。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并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不仅危害人身安全,破坏家庭和谐稳定,引发家庭解体、女性犯罪、儿童心理扭曲等社会问题,最终破坏社会稳定。家庭暴力问题已经不是“家丑不外扬”、“打自己的老婆”、“外界不应也不便干预”微观视角下的私人领域事件,它是一项需要职能部门、专业社会工作者全方位干预的社会工作,如何对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是新形势赋予社会工作部门的一项新的迫切任务。家庭暴力问题涉及文化观念、法律界定、司法介入、妇女权益、心理创伤、医疗救助等多方面社会工作,需要诸多社会部门共同行动。目前,我国对家庭暴力的干预更多集中在妇联,妇联因为职权所限,在实际干预工作过程中显得势单力薄。目前国内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也多集中于立法、妇联、警察、社区等单一领域,鲜有部门协作模式研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特别是在推进“四个全面”新形势新任务进程中,本文立意开展社会职能部门、社会工作者共同构建立体干预家庭暴力的协作模式研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把夫妻间家暴作为研究内容,以社会调查实证研究为基础,在论证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暴力必要性的基础上,对其可行性探索,借鉴国内外已有经验的同时,参考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探索构建社会工作多机构协作干预家庭暴力模式,把河北省L市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作为调研对象开展工作。主要从四个部分进行探讨和研究:第一部分进行了社会工作干预家庭暴力的相关理论分析。主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阐述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多样性、反复性等特点,追根溯源,提出产生家庭暴力问题的原因,诸如文化观念、法律不健全、心理疾病等等因素。针对以上特征、成因,借鉴支持干预家庭暴力的四个理论(社会支持理论、社会性别主流化理念、阻断循环理论、赋权增能理论),提出了从社会支持系统(包括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男女平等观念、暴力代际传递、助人自助等角度干预家庭暴力的途径。第二部分对河北省L市社会工作干预家庭暴力调研情况进行分析。作者深入L市进行实地调研人口统计资料、近三年家庭暴力状况,并对L市家庭暴力干预中心工作调研,包括指导思想、中心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进展等等,全面介绍其工作模式;进而通过对其个案处理过程介绍,呈现家庭暴力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最后总结L市家庭暴力干预中心的宝贵经验,同时,也反思在现实条件下家庭暴力干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第三部分分析了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干预家庭暴力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近些年我国在干预家庭暴力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程度进展,比如,专项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工作提上人大议事日程;心理援助介入家庭暴力干预工作;一些地方出现反家庭暴力专项部门。存在的不足主要有:立法缺失导致执法不力,缺乏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文化缺失,使得家庭暴力意识及社会氛围不够;职能部门和有关方面各自为政,反家庭暴力维权缺乏系统支持;社会资源散落,缺乏统一的协调运作,工作实效有限等等。第四部分构建了社会工作干预家庭暴力协作模式。家庭暴力并非家庭私事,涉及受害人的人权保护、心身创伤治疗,都需要社会参与;还有其子女目睹家庭暴力或一同被家庭暴力后,孩子抚养问题;还有施暴者的心理问题及其现实困难,甚至还有家庭所处的家族背景、家族重要成员的观念态度,家庭暴力代际传递等复杂问题。这涉及人身保护和子女抚养监护权,医疗部门的伤情鉴定和治疗,人身安全的庇护与安置,经济生活的协助或补助,心理创伤的慰藉和治疗等等都需要社会参与重建。需要包括政府部门、司法执法、妇联、社区、媒体、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医护人员及法律援助人员等诸多方面,在各自的服务领域内予以专业的干预救助。成立专项家庭暴力干预中心,并根据案件发生的时间层次,构建预防宣传、初期介入、危机干预三级防护体系,形成多部门协作干预模式。家庭暴力问题原因复杂,危害严重,涉及多个社会领域专业知识,因此构建社会多部门共同协作干预家暴的工作模式,实施全面有效的干预,形成反家暴的社会体系。从而保护受害者权益,减少家暴给妇女、儿童造成的心灵伤害,降低因家暴引发的犯罪率,消除这一社会隐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