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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中加入调解制度作为中国的首创,来源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在20世纪50年代的仲裁实践。目前,此仲裁中调解制度已经作为新的“东方经验”逐渐被仲裁社区所接受,不仅体现在最近的相关仲裁立法中,也广泛被某些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所采用。但是这种做法还存在很多反对意见,担心其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自然公正以及正当程序原则等。另外,中国作为首创的国家在立法规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以及不周延性,在《仲裁法》中虽有少量的宽泛的条款规定,但规定过粗,不具有很强的可预见性和操作性。《仲裁法》已经走过十几个春秋,对其进行全面修改以符合中国国情以及与国际潮流接轨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希望本文能对与此相关问题的探讨会有些许实际的意义和价值。本文主要从仲裁中调解的基本概念出发,分析其所涵盖的基本理念,然后从仲裁中调解制度的争论焦点中对该制度进行正当性解读,最后在第四章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和具体的立法建议。本文除了导言,主体部分共有四章。第一章为“仲裁中调解概述”,共三节。笔者在第一节“仲裁和调解作为ADR方式概述”首先提出仲裁和调解都是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种具有重大意义,并分别对仲裁和调解两个概念进行特征性分析。第二节“仲裁中调解概念”则提出了仲裁中调解概念,对其进行了定义并分析了其性质和特征。第三节“仲裁中调解的国际实践”主要从该制度的国际实践出发,分析各国有关仲裁中调解制度的国际立法以及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有关具体规定。第二章“仲裁中调解的基本理念”主要阐述了仲裁中调解制度的具体原则、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以及其具体价值目标。第一节“仲裁中调解的基本原则”主要分析了该制度所具有的基本原则,从而为调解的进行起到宏观指导作用。第二节“仲裁中调解的功能探析”其功能的研究分析得出,该制度可以一定程度上克服仲裁管辖权的缺陷,有效解决“仲裁第三人”问题以及可以有效维系争议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第三节“仲裁中调解的价值目标”主要提出了该制度的价值目标,即公正、效益和和谐的价值目标。第三章“仲裁中调解的争论焦点”主要从仲裁中调解制度的理论争论出发对该制度进行正当性解读。第一节“关于仲裁中调解制度的理论争论”主要介绍了赞成和反对仲裁中调解制度的观点。第二节“仲裁中调解制度的正当性解读”分别指出该制度不会混淆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身份,不会违反程序正义原则以及其能大大提高纠纷解决的能力。第四章“中国仲裁中调解制度的完善及立法建议”共有三节。第一节是“中国仲裁中调解制度的完善”。通过本节的介绍,揭示了中国仲裁中调解制度的现状,指出我国应该采取的相应的完善措施。第二节“现行立法的修改”首先指出了现行立法的有关规定并对其缺陷和不足进行了剖析,然后从具体条文的修改角度阐述了本文所提出的立法修改基本思路。第三节“《调解法》的制定”首先阐述了制定单行《调解法》的现实性和必要性,最后从《调解法》与相关法律的效力安排角度分析了其与《宪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仲裁法》等法律的协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