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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末以来,近代中国进入转型时期,我国社会不断进行政治结构改革的尝试,同时在思想领域,人们认识到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西方国家的先进是因为他们拥有以民主、科学为主导的文化。随着一批知识分子留学归来,把西方的政治制度引入到中国,特别是宪政制度,钱端升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早年留学美国,对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比较熟悉,他满怀热情投入到中国社会的改革,却并没有完全照搬西方模式,而是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钱端升把西方的宪政观念传播到中国,关注人民的权利,主张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在人治与法治的之间,主张中国应实行法治,但他更明白法治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了宪法不代表就有了宪政,制定了法律并不意味着就是法治社会。法贵乎行,中国当时的社会还不具有实施法律的环境,宪政是中国社会的努力方向,但在当前应该做的并不是急于立宪,而是创造实现法治需要的条件,将政府的行为方式制度化,培养法律人才等,逐步实现法治。在民主与专制的论战中,深受西方民主思想影响的钱端升,却一反常态,提出新式独裁论。在他看来,在国难当头之际,应该集中力量,加强经济建设,抵御外侮,而独裁制度有利于这一目的的实现,但这也只是非常时期的过渡政体。在国家渡过危难之后,还是应该按照孙中山规划的三个时期,逐步走向宪政。其独裁论受到美国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并与当时国际时局有关。在二十世纪30年代的制宪活动中,钱端升提出了暂缓制宪论,他认为无论是从国民党的立场,还是从普通国民的立场来看,都不急于制定宪法,政局不稳,人民无参政能力,即使制定了宪法也难于执行,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并无其它实际的益处。在制宪成为定局的情况下,他提出了制宪的几点原则,对于今天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仍有借鉴意义。对于已经出台的宪法草案,他在人权保障、国家政体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钱端升虽然留学西方,却摆脱不了传统士大夫的精神,以学议政,努力寻求将西方宪政制度本土化的道路,他以一个学者忧国忧民的胸怀,同时又站在一个独立客观的立场上,密切关注现实社会的动态,提出批评建议,不畏强权,希望能为中国的政治改良尽一份力,争取早日在中国实现民主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