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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股票市场上,新股上市之后有涨有跌;但在中国股票市场上,不管新上市的公司股票内在价值如何,绝大多数都会出现大涨现象。在一级发行市场上,巨额“打新资金”大量聚积;二级市场上,上市初期广大投资者争先抢购,对新股上市初期可以取得高超额回报抱有良好的预期。然而在经历过首日及上市之后一段时期的高涨幅之后,新股便逐渐进入价值回归的下跌阶段,致使投资者尤其是那些在上市初期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到新股的中小投资者被严重套牢,最后不得不下决心“割肉”。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抑制二级市场的投机情绪,早在2006年9月份,深交所就向市场发布《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该通知首次提出了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制度,以首日涨跌幅和换手率作为控制的指标,试图降低中小板股票市场的投机氛围。 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制度自从诞生以来,就处于不断的变革中,本文研究2012年3月8日与2013年12月13日的两次变革。这两次变革无论从停牌阈值还是时间来看,都比前期的临时停牌制度更为严格,更为受到市场的重视。 本文将选取A股在2011年1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上市的736支新股作为样本,根据两次首日临时停牌制度将其划分为三组,首先利用行为金融学的基础理论分析新股上市初期异常行为产生的原因,归纳出首日临时停牌制度对炒作行为产生抑制作用的理论途径,然后选择累积换手率、累积异常回报率以及平均累积异常回报率作为检验三种抑制途径的指标。最后,运用T检验检验累积换手率的变化是否显著;运用符号秩检验检验累积异常收益率的变化是否显著;利用GA RC H模型检验检验两次首日临时停牌制度实施前后一个交易日的上市新股的平均异常收益率对新股上市的交易日中上市新股的平均异常收益率的影响程度的变化。 本文研究结果表明首日临时停牌制度并没有很好地起到预想中的抑制作用,它只是对首日的投机行为进行了硬性的限制,没有很好地控制投资者的情绪,而是延迟了投机情绪的爆发,本文针对这种现象提出了相应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