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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利益输送问题的研究是公司治理领域的一大重点,国内外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利益盘剥和利益支持行为的方式、经济后果影响等方面的研究,而上市公司作为集团母公司与其旗下子公司之间的利益掏空和利益支持行为的研究却被忽略。在证监会对企业利益输送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特别是鉴于中国特殊的改制上市制度背景,以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上市公司为了分散战略经营风险、克服跨地区经营障碍等目的,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形成以上市母公司为首的企业集团。若母公司与其旗下子公司之间由于利用控制关系优势而进行隐蔽的利益输送,势必会加大证监会的监管难度,因此有必要尝试进行“上市公司作为集团母公司与其子公司间”利益输送动机因素的研究,以便为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从源头上对母子公司间的利益输送行为实施监管,并且以期丰富现有的利益输送研究文献。本文创造性地从2007年《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第33号—合并利润表中代表上市母公司股东利益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和代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少数股东损益间的增减变动入手衡量利益输送,主要研究以下问题:(1)发现上市母公司与子公司间利益输送动机的证据;(2)探讨影响两者间利益输送动机的相关因素以及利益输送的经济后果。本文针对国内外已有文献对企业利益输送相关性研究领域的不足,以上市母公司与子公司二者为切入点,一方面通过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阐述了上市母公司有能力和动机基于控制权优势与子公司进行利益输送,由此提出利益输送动机对利益输送的掏空或支持行为的影响机制,并对该影响机制进行了充分解释进而提出假设;另一方面,选取2007年到2018年沪深A股非金融、非保险业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发现,上市母公司的避免退市动机越强和股权质押情况越多,越可能利用子公司进行支持型的利益输送输血给自身,而再融资和股权激励动机则不显著;相较于非国有公司,国有上市母公司的避免退市动机更显著;在子公司数量更多的上市母公司中,其避免退市和股权质押动机越显著;上市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越低时,其避免退市动机越显著。进一步,检验发现机构投资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析师关注对上市母公司的避免退市动机起到了抑制作用,子公司对上市母公司的支持型利益输送在短期内均提高了企业价值。最后,在本文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政策性建议:(1)科学运用财务报表,重视少数股东损益;(2)强化外部治理的约束作用;(3)完善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