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传统的法律教育,源于成文法的大陆法系背景,法律学习主要集中在对理论的研究和把握上,思辨性较强。因此,普遍采用的是讲座式的授课方式。这种教学方式确实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但是却忽视了职业能力的培训。而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职业法律家团体不仅要具有较高的素质,而且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我国几代法学教育界有识之士一直在思考和探索一个主题:如何才能培养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较强的司法实务操作能力的法学学生?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1世纪,这个问题越发显得急迫和严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以及我国加入WTO,中国今时和明日的法律人才需要应对的不仅是国内的而且是国际的挑战,中国的法学教育当然也不能封闭在传统的视域和模式内。为积极回应和适应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的迅速发展的高度要求,中国的法学教育需要改革和完善。1而正如一位学者提出的观点:“法律教育改革应该从理论上有所突破,然后由理论到实践,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路来。”2因此,本论文就试着对美国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作理论上的分析和介绍,并对我国部分高校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现状总结实践经验,指出其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途径,以期能从理论的高度分析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对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意义。本论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诊所法律教育的产生原因作大概的分析并介绍了诊所法律教育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情况。以期从诊所法律教育的历史回顾中,发现其产生的历史原因,发展的内部规律。第二部分着重对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内容作更近一步的介绍。首先介绍了国内外部份学者对诊所法律教育的界定,然后再分析诊所法律教育这种新型教育模式的特点,最后介绍其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以及设定的教学目标。第三部分是对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评价。首先通过将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与判例教学法进行比较,分析两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然后论述了诊所法律教育的个人价值、社会价值、创新价值。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出现的意义。最后,论述了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缺陷。以期对诊所法律教育有一个辩证的认识。第四部分重点是对我国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分析。首先论述了目前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然后分析在我国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现实意义。接下来简略介绍国内部分高校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情况,探讨了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我国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消解的途径。在此基础上预测到未来的诊所法律教育一定能够在我国得到广泛的推广。本论文以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为指导,综合运用了历史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以及社会学等方法,在我国部分开展诊所法律教育高校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基础上,进行研究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