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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根基,也同样是人们完成衣食住行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推动企业产业发展的根本性条件。但是农业产业的发展普遍相对缓慢,主要与自然环境的变化及市场的风险性有着必然的关系。农业发展的好坏与气候环境有着有必要的联系,在风调雨顺的时候农作物产量就会增长,当出现恶劣自然气候的时候,农产品产量就会减少,甚至绝收。同时,农产品市场也存在着较强的周期性,主要在农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变化上有所体现,而且变化的幅度往往超出平均水平,农民收入波动不确定。与自然灾害相比,这种预防风险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而且相关的有效措施并不完善。当前我国农业产业现状有待改善,耗费的成本较为高昂,效率处于极低的水平,无法借助自身的力量来抗衡市场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农业的市场风险非常突出。由于自然灾害并不是人为能控制,对于自然灾害的防范只能依靠于预防,但是往往一些突发自然灾害也不能做到及时的预防,因此导致农业生产遭受到巨大的冲击。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率较多,每一年都会因为恶劣的自然灾害对农业经济造成重创。而内蒙古自治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因为区域的差异存在,再加之发展不平衡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农业发展形势更加严峻。农业保险作为当前我国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系统的组成要素,构建农业保险制度,能更好地保护农业生产者与经营者的根本利益,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保险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优势作用,不断发展与农业保险存在关联的产业,对于当前农业的发展以及抗衡自然灾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明显,而且在理论层面以及基础层面的实现中有着较为突出的意义。本文主要是基于国内外农业保险的相关理论,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研究与分析,尝试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具体对策,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提供现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