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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按照从理论到实践、从一般到具体的思路,从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方式的理论基础、影响因素、经济影响、利益相关者行为、案例研究等方面进行分析,最后给出结论和建议,力求对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不足问题有所裨益。 一、探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市场化融资方式的理论基础。产权学派和竞争学派在解决政府低效率的问题上,竞争学派更胜一筹;由于企业公共性和垄断性的特点,政府可引入竞争但要通过规制控制,不能让城市基础设施经营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因而,政府规制与市场参与配置有机结合是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方式的理想状态。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可经营性进行厘定。本文在吸收成本收益比-可经营系数方法的基础上,按照城市基础设施的竞争性、排他性及外部性将城市基础设施的可经营性修正为非经营性、关联可经营性及孤立可经营性三种类型。城市基础设施的可经营性是动态发展的,随着技术的进步,排他成本的降低,城市基础设施的可经营性沿着非经营性、关联可经营性、孤立可经营性方向转化。界定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方式的概念、并确定城市基础设施的可经营性与市场化融资方式二者之间的关系。本文界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方式适用于经济发达城市所有的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方式是指地方政府在可能的职权范围内,将城市基础设施的外部收益内部化,为了提供城市基础设施产品/服务,从社会获得建设资本或与私人部门合作提供城市基础设施的方式。按照使用政府代理权、考虑资本的成本和收益、资金来源于市场、生产主体由私人部门参与、政府授权建设或经营(合同)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可排他性共六个要素,将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方式分为政府分期付款融资方式、政府代理权融资方式、企业融资方式及项目融资方式,它们依次适用于非经营性、关联可经营性和孤立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 二、分析技术进步、国家制度特征、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因素对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方式的影响。技术进步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市场化程度的深化。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技术进步能够提供更多的市场化融资方式,改变城市基础设施的特性,提供更多的市场化投资机会给投资者。从需求的角度看,技术进步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财富,私人部门有更多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