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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战略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是中国企业参与全球化,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中亚和东南亚期间,相继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倡议,“一带一路”战略从此成为我国全方位扩大开放的新起点。而双边投资协定是国际市场上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之间签订的专门用于国际投资保护的双边条约。双边投资协定为签约国双方提供了稳定的投资环境,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保障。截止到2017年底,中国已对外签署双边投资协定128项,与“一带一路”沿线56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协定,成为世界上签署该类协定最多的国家之一。本文以“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为研究背景,研究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影响。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到双边投资协定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的异质性可能对OFDI产生的影响差异,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构建了对BITs主要条款的评分评级框架。然后运用层次分析法,从每条条款对中国企业的保护和促进程度角度出发,进行决策赋权,最后计算得出BITs的质量指数。从计算结果来看,中国与沿线国家签订的BITs的质量存在较大的差异,并且早年签订的BITs的质量指数普遍较低,得分较低的BITs缔约国主要集中在中亚和中东欧地区。本文总体上采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一方面探讨了BITs以及BITs的异质性对OFDI的作用机制,另一方面采用国际经济学领域常用的投资引力模型,运用系统GMM估计法对2004-2016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61个样本国家投资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探索签订BITs对我国对沿线国家的OFDI的影响关系。考虑到BITs与东道国制度环境的替代/互补作用,同时,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的制度环境存在较大差异,故本文将样本国家分为整体样本,发达国家样本和发展中国家样本进行研究分析,并在三个样本下,分别对BITs做无差异和异质性分析,进行对比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双边投资协定能有效促进中国企业对缔约国的海外投资,并且相比较发达国家,这种促进作用在发展中国家中更加显著。换言之,在考虑制度环境与BITs的交叉作用时,发现东道国的制度环境会负向调节BITs对OFDI的作用。此外,在考虑BITs条款的异质性时,发现BITs对OFDI的正向促进作用依旧显著。可见,不同质量的BITs对OFDI的影响确实存在差异,具体体现在BITs条款越完善,其对跨国企业的投资保护程度就越高,对OFDI的促进作用亦更大。而在区分BITs的异质性后,东道国制度环境的作用与不区分BITs异质性时亦近乎相同,即依然存在负向的调节作用。此外,本文的研究还发现,东道国与母国的地理距离,也显著负向影响了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并且我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明显的市场寻求型和效率寻求型动机,可能是受到东道国风险因素的影响,资源寻求型动机并不显著。可见,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企业到缔约国国家进行海外投资,保护我国企业的切身利益。但是,我国早些年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可能已不能满足当今我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保障需要,亟需根据新的国际投资形势,对已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进行条款以及结构上的完善。本文的研究结果对未来中国政府制定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以及我国跨国投资企业的区位选择战略,均具有较强的政策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