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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已处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的转型阶段,其直接表现为基本公共服务的潜在需求全面转向现实需要。然而在二元体制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失衡,农村居民难以享有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在基本公共服务推进过程中受益非常有限。特别是在社会保障、教育资源分配、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就业机会获取等方面长期滞后于农村的现实需要。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与政府供给不均的矛盾,是当前社会的突出问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态势持续蔓延,已经引起了政府、社会和学界的极大关注。伴随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和实践也逐步展开。推进覆盖面之广、历时之久、差异之大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难点就在于如何建立必要的保障制度和推广可行的方法,以弥合久拖至深的差异鸿沟,从而维护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合理需求。这是基本权益的诉求、社会公平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提升小康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随着社会各界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失衡的高度关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研究成果显著。学者们不仅从理论层面进行了多维度的系统分析,也从实践角度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提出了很多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并且一些经济繁荣、条件成熟的地区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进行了长期探索并取得了优秀经验。本文在学习和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以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和二元体制下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失衡为背景,首先回顾了国内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及均等化方面的主要研究文献和理论成果,并归纳关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观点。通过界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认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是为城乡居民提供的一视同仁的基础性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须尊重自由选择而非绝对平均,其是一个分层次、分阶段的渐进过程。然后分别分析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背后的城乡二元体制演变和均等化的成果及不足,得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受制于二元体制的牵绊,成就的取得源于二元体制的松动。继而从供给渠道、决策机制、财权事权、转移支付、治理方式等多角度解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难点。本文认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针对当前面临的困境,应建立健全独立的均等化原则、评价标准、评估制度,在原则的指导下,根据客观评估结果,以相应制度和治理路径扭转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