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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统社会进入现代以来,市场经济使道德的生活基础和人伦关系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方面个人的“私人生活”从社会的整体生活中分离出来,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存在空问,另一方面公共生活空间也在飞速拓展,从而公共性问题日趋凸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伦理学理论范式也从德性伦理学转向了规范伦理学,而且其中心视域从注重个人的内在生活和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发生了向社会公共生活的转移。从结构上看现代社会可分为政治公共领域、社会公共领域、市场领域和私人领域等四个领域,社会整体秩序的形成有赖于各个相对独立的领域秩序的整合以及领域之间的良性互动。除私人领域外,前三者均因其公共性特征成为一广义的公共领域而与私人领域相区别。一方面,政治公共领域、社会公共领域、市场领域因各具特质因而其道德基础存有差异,从而表现出道德的“领域性”特征;另一方面,三者的结构性互动作为一整体以维持人类社会生活的必要性对人们的行为提出正当性要求,即必须在公民中培养一种与这种公共生活的伦理秩序的普遍正当性相适应的情感和精神气质,如尊重、宽容、信任和参与等公共精神,这些公共道德的价值,是我们这个时代基本的道德诉求。本文主要是从公民这一道德主体的维度来研究公共道德,认为公共道德就是指公民在公共生活领域中在正确理解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尊重他人、关心公共事务、维护公共价值、承担公共责任的观念意识和行为方式。这种观念意识和行为方式的养成不仅仅是公民个人主观修养的结果,它还与其现代社会民主的政治制度、市场经济方式等制度环境以及公民社会的公共交往方式密切相关。对现代人来说,市场经济为人的活动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空间,提高了人的社会属性。宪政体制和由它提供了切实保护的公民权利为个体提供了足够的自由空间去追求来自日常生活的幸福,但他同时必须自觉接受法律和公共道德的约束,并承担起公民的公共责任。一方面拥有对法律、制度和组织机构的道德反思与选择能力,承担起对制度的道德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在公共领域中同他人的合作,获得公共责任的基本知识,实现由自利的个人到以公益为重的人格转变,从而在公私领域中把人们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爱好与对自由的热爱和对公共事务的关心结合起来,实现着肉体享受的改善与心灵境界的提升双重目标的统一。这是社会生活秩序得以维持的必要条件,是制度正义与社会和谐实现的基础。从道德的生成与实现条件看,现代社会的公共领域给公民公共德性的培育与实现提供了更有利的物质条件和实践场域。公民在基本的生存问题解决之后,在较自由的制度环境中,能自主地筹划个人生活,关注个人以外的世界,从而个人的道德追求完全有可能不仅仅停留在遵守生活规则的道德层次,他有能力自主地选择过一种道德上高尚的生活,象当今世界正日益增多的志愿者一样。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的转型对中国几千年积淀起来的强大而沉重的传统生活结构开始有了实质性的震荡。随着公共空间的扩大、交往生活的公共性转变,市场、社会和现代国家等公共秩序建构过程中的道德合理性诉求,凸显的是一种自由和权利平等的公共伦理意识和对陌生人的友善态度,以及超越个人界限的公共关怀与公共精神的道德诉求。对于当代中国的伦理学来说,其公共生活伦理秩序构建的理论思考如何既从传统道德文化中获取养分,又从当代西方的普遍理性主义规范伦理学和德性论伦理学两种理论的颉颃中拓展和延伸其道德的视域,尽力避免象西方的自由主义一样因过分重视个人权利、忽视社会纽带而陷入现代性的道德困境,乃是我们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