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地加深,国际投资也成为了世界经济发展新的支撑点。然而,在这股国际投资自由化的浪潮中,国家在取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得不正视投资活动对全球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发达国家企业为了规避本国较高环境标准、降低环境成本将污染严重的企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为了经济发展,提升在吸引外资上的竞争力而不得不放松国内环境标准。这些现象意味着需要对国际投资与环境保护作出国际法层面上的规制。晚近以来,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为代表的各类国际投资协定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入了环境保护的内容,与环境相关的投资仲裁案件也逐渐增多。无论是从国际投资协定的内容上看还是从仲裁实践中看,投资保护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不能够得到很好的平衡,环境问题虽然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但是与投资保护相比仍然处于弱势地位。本文在阐述国际投资中环境问题的产生及原因、国际投资中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基础上,首先明确了国际投资协定中加入环境条款的必要性。然后研究了现有国际投资协定中的主要环境条款及它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并结合与环境相关的三大典型投资仲裁案例,分析投资保护条款对环境条款的影响。最后,从强化环境条款的效力、加强附属环境协议的效力、增加跨国公司承担环境义务责任的规定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国际投资协定中环境保护内容的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处理国际投资与环境保护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