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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城或新区发展已经进入全面化的建设时期。深圳前海片区就是一块填海而成的新区,由于它在泛珠三角地区经济上所承担的重要责任,以及它在我国体制机制创新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前海新区建设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2010年政府以500万奖金在全球范围内征集前海片区概念规划设计,并最终确定以水廊道为特色的“前海水城”方案中标。然而城市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城市设计成果往往为一纸最终蓝图,具有静态性。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如何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来实施城市设计成果,是确保实现设计目标的关键问题,也是城市设计师常常忽略的问题。 城市经营理论揭示出,土地作为特殊商品是可以被经营的,按照不同时序出让城市土地,其所获得的资金数目大相径庭。新区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保证塑造良好空间的同时,尽可能的获得最大的土地出让收益,会为更好地建设新区创造条件,也是政府部门近年来重点关注的问题。 结合我国目前对片区确定建设时序的研究方法,按照新建与更新可以分为:功能导向型与指标体系型两种。本文在了解这两种方法运作原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前海片区建设项目时序的安排方法,即根据触媒理论、增长极核理论及城市经营理论推理演变而成的三个步骤:选择触媒点、权衡增长极、确定建设时序。 具体研究过程为,通过触媒理论选择出在新区中能够带动周边土地形成触媒效应的重要项目,这些项目优先建设有助于政府在平衡市场力时获得主动权。然而选择出的众多触媒点还要再进一步确定出其影响力大小,不能确定建设项目的土地也需要对其开发潜力进行判断,这个确定项目影响力大小和地块开发潜力的过程则是通过权衡增长极来实现的。权衡出优先建设的增长极项目与地块后,通过城市经营理论中对土地供应时序安排原则的经验,确定出项目建设时序、后续的土地出让阶段以及近期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