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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国有企业的良好运行,国有企业进行了四次改革并最终实现了股份化,此后国有企业转化为拥有独立人格的私法主体,国有资产转化为由各级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股东的权利的国有股份,并逐渐形成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三层级的授权经营管理体制。该体制对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的科学化管理是一大进步。但是实践中国有股权的管理仍然存在行政干预强烈、国有股权行使主体缺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而现有的授权经营体制类似代理制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