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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逐渐恶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时有发生,自然灾害愈演愈烈,环境问题成为人类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我国也将”生态文明”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为适应新世纪的需要,在完善我国环境管理模式的过程中,有必要将生态学的原则和理念渗透其中,对环境进行生态化管理。我国政府虽然对环境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但由于我国环境管理理论和实践方面起步较晚,当前环境管理模式的生态化程度较低,主要表现在:环境立法不完善,未能体现当前生态化要求,缺乏生态导向,甚至存在空白、漏洞、交叉和矛盾;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在静态机构设置方面,忽视生态系统整体性特点,按行政区划条块分割,造成管理职能重复、政出多门;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在动态运行方面背离生态化诉求,协调机制运作不良,地方政府重经济而轻环境,政府工作人员生态化素质低,环境管理手段僵化等严重背离了环境管理的生态化方向;而公众参与程度低和企业追逐短期经济利润而罔顾长远环境利益的行为也阻碍了管理模式生态化进程。人类与自然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为了解决目前环境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应当完善我国生态化的环境管理模式。具体做法是:加强生态化环境管理立法的研究工作,完善环境立法,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在环境管理体制的静态设置上,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重新整合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责任,按照生态区合理配置管理职能;在环境管理运行机制中充分体现生态化特性,科学处理各类生态关系,引入绿色政绩考核机制、完善环境责任追究制,从而实现政府工作的生态化转向,合理运用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等多种管理手段,促使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此外,在政府的引导下,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环境管理,提高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保障公众参与的相关权利,实现对政府的有效监督,重新定位企业角色,使生态化要求深入到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使企业成为环境保护的助力。实现环境管理模式的生态化,使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更符合客观规律,大大减少管理过程中来自自然的阻力,最终达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