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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市场具有提供融资场所,创造投资产品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在新股发行市场中,发行企业将股票销售给投资者以达到募集资金之目的,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获得新的投资机会,但是由于发行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企业发行新股和投资者寻觅投资机会的成本很高。这种情形下,扮演着信息生产和认证中介作用的券商便出现了。发行企业通过券商承销自己的股票,投资者通过券商选择自己的投资机会,此时声誉便成为维持券商信息生产和认证中介作用可靠性的基础。企业青睐高声誉的券商为其发行新股,这样他们可以募集到更多的资金;投资者也相信高声誉券商所承销的新股,这样他们可以获得更稳定的未来投资收益。券商声誉机制影响着新股发行市场的健康运转效率,是维系发行企业和投资者之间关系的纽带。
我国近年来不断出现虚假呈述、欺诈上市等券商与发行企业合谋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券商声誉机制似乎在我国新股发行市场中并没起到明显的作用。本文从声誉理论出发引入券商声誉理论,并运用信息经济学、金融中介理论、声誉理论以及博弈论和概率统计方面的知识,分析券商声誉机制的运作机理以及该机制下新股发行时券商和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均衡状态。并基于我国新股发行市场的制度分析,从券商新股发行、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以及政府监管三个维度出发,研究了我国券商声誉机制的现状,得出我国券商声誉机制弱化的结论。然后通过整理我国新股发行市场的经验数据,建立联立方程组模型对新股从一级市场发行到二级市场流通交易的整个过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新股价格的市场表现与发行企业的经营质量没有明显关系,券商声誉也不受其承销新股质量的影响,券商声誉机制在我国新股发行市场中并没有发挥作用。最后针对我国券商声誉机制的现状提出重新定位股票市场、新股发行权利下放、券商产权结构改革、加强投资者教育以及改进政府监管工作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对券商声誉机制的未来研究方向提出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