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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佛罗里达中心大学新闻学教授罗恩·史密斯在《新闻道德评价》中说:“新闻业正在经历一个艰难时刻。几乎所有的民意测验都表明公众已不再尊重新闻工作者,他们怀疑自己是否还能信任新闻媒介。他们并非对我们的职业技能不满,令他们不满的是我们的道德和我们对自己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的认识。如果公众不信任你,那么作为作者、编辑或发行人所具有的技能就没有太大的意义。”①当今世界是市场自由竞争的时代,媒体呈现多元化的景象,传播着多元的新闻信息,并以旺盛的进取心和企业精神迈向商业化,这是一个难以阻遏的趋势。收视率、发行量、广告额成了媒体从业人员的最大追求,市场导向取代了新闻专业理想。受利益驱使的新闻记者,为了获得独家新闻、揭示新闻真相、造成轰动效应,不惜采取各种非常规的手段,其中不乏有许多违反法律和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记者采访新闻的目的也不再是单纯的报告事实、揭示问题那么简单。此时,采访目的与手段就会产生冲突。每次冲突的发生,都会引发社会热议,比如《东南时报》记者抓拍雨中骑车人摔跤,杨丽娟追星,茶水发炎等等案件,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新闻学界和业界关于记者行为准则的大讨论。目的与手段的冲突也一次次的拷问着记者的良心,《东南时报》记者柳涛在拍完照片后也承认自己行为是错的,媒体对杨丽娟追星大肆宣扬之后也意识到自己做的过火。但是,此类事件依旧重演。媒体需要生存和发展,但其发展不是以牺牲媒体的社会责任为代价的。面对不同的新闻事实,记者要报有何种采访目的、采取何种手段进行采访?当采访目的与手段发生冲突时,记者又应该如何取舍?如何平衡?在公众的视野中,记者的行为边界究竟应该界定在哪里?面对这些道德悖论,本文从伦理学的角度概述了采访目的与手段关系的不同观点,并以马克思“目的不能使手段变得神圣”思想指导全文。本文先列举了一些新闻采访中常见的采访目的和有争议的新闻采访手段,总结归纳了采访中目的与手段冲突的具体表现和原因,其中也涉及到了受众接受信息时痛恨违法行为、集体的偷窥欲、寻求刺激、强烈的好奇心等的心理要求,对传媒手段的影响。最后,在目的与手段的平衡问题上提出了一点看法。目的在与手段的关系中,具有价值判断的优先性,首先要保证目的的正当,才能指导手段的展开。本文从目的与善、目的与良心、目的与义利选择等关系方面,论述了怎样保证目的的正当性。在实际情况中,目的与手段产生冲突的焦点,往往在手段方面,新闻采访手段不仅要合理合法,还要适当适度,在不同层次道德要求之间求取平衡,在过于不及之间求取平衡。寻求达到目的手段的“帕累托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