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小股东权益保护概念入手,探讨了现阶段进行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必要性。接着介绍了公司治理相关概念,提出了公司治理不同于公司治理系统,分析了公司治理系统中的构成成分,并把其主要归为三类:产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基于此构建了公司治理系统中的小股东权益保护框架。然后本文基于该框架分析了美、德、日三国公司治理系统中的小股东权益保护特点,总结出美国公司治理系统主要采用的是以独立董事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为主的小股东权益保护特点,而德日两国主要采用的是以监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为主的特点,并分析了产生该现象的机理,并提出了分析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系统中的小股东权益保护所需注意的问题和方法。接着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表现,并从公司治理系统上分析了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并把其归为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中的问题,并从上述问题着手,提出了一系列改善措施。虽然改善公司治理系统可以解决小股东权益保护中的一些问题,然而仍不能有效保护小股东权益。因此本文最后提出了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社会体系,分别从加强外部监督(法律环境的完善、第三方保障,新闻舆论)和内部提升(股权文化)两个方面来保护小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