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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克服旧合同法存在的缺陷,结束合同立法“三足鼎立”(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法并存)的局面,制定新的、统一的合同法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立法工作由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从1993年由法律专家、学者们共同着手起草,五易其稿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在《人民日报》和《法制日报》上全文公布合同法草案,以广泛征求意见,这一举措被称为“全民公决”,最后于1999年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从立法过程上看,《合同法》诞生的历程在我国立法史上颇具典型意义,可以说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立法史的缩影。从内容上看,《合同法》是在过去的三部合同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条文多达428条,不仅对一些与现实情况不能完全适应的旧规定进行了一系列的完善和补充,也确立了若干新的规则,特点突出。《合同法》可以说是一部比较先进的法律,它的制定和实施,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国内经济、技术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新中国建立后合同法的制定的历史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和社会意义。本论文采用了比较的方法、实证的方法、历史发展的方法来论述合同法的统一问题,旨在通过相关研究明确合同立法在立法史上的典型意义,同时寻找立法的成功经验。本论文全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其中,正文由下面四小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从新中国的合同立法谈起,介绍了新中国成后我国合同法的起步阶段和发展阶段的基本状况。分析了旧合同法存在的若干缺陷及其原因,指出合同法面临的统一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问题,得出统一合同法势在必行的结论。第二部分,讲述合同法的统一过程,这是本文的主要内容。制定统一合同法之前,首先制定了立法方案,规定了制定合同法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这对合同法的制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本文对此作了逐一介绍。接下来,论文就合同法草案出来以后,经过的反复论证和修改,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力求重现当时的情形。并使用近似于列举的方法,介绍了新合同法的体系和内容,其中重点介绍了新合同法确定的若干新制度,同时也和旧合同法作了一定程度上的比较。本章最后一节阐述了合同法的新特点,体现了新合同法的新处和进步性。第三部分,肯定了合同法制定的历史意义和价值,尤其是其作为立法典范的意义。最后一部分,重点阐述了统一合同法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