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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唐代谱学家柳芳在《姓氏论》中所提及的以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为首的“代北虏姓”的婚姻关系为研究对象。入唐之前,他们大多数是通过武功进入关陇军事集团,并且依靠高官厚禄维持其地位。入唐以来,他们除了继续通过军功获得发展,同时,婚姻也成为其重要手段。代北虏姓的婚姻对象比较广泛,他们除了在自身内部通婚,也十分热衷与王室通婚,与王室的婚姻关系给其中两大姓氏——窦氏、长孙氏在政治经实力上带来了一定的发展。与此同时,他们还与山东郡姓和关中郡姓大量通婚,有极小部分同东南吴姓即南朝旧族通婚,同其他不属于柳芳所列五大地域集团中的通婚不到本文搜集材料的一半。由此可见代北虏姓与五大地域集团的通婚占了绝对的多数,但同时代北虏姓的通婚对象并未僵化在某一姓氏领域,而是集中在北方众多地望较高的姓氏当中,尽管力不从心,他们依然想要极力保持自己代北勋贵的身份。本文以婚姻关系为切入点,试图探讨婚姻对代北虏姓这一群体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本文分为五部分:
一.回顾相关研究成果,介绍选题原因和意义,解说本文的研究理论与方法以及研究思路。
二.论述代北虏姓入唐以前的概况,主要从其姓氏来源及地域群体特点两方面进行分析。
三.主要采取了图表分析、统计分析及例证分析等方法分析论述代北虏姓婚姻关系构成及其特点。
四.结合墓志资料和文献资料分析了婚姻关系与代北虏姓政治势力的发展、经济实力的消长以及文化融合方面的关系。
五.结语: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指出入唐以来代北虏姓婚姻关系的构成特点及婚姻对其自身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