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研究

来源 :安徽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lchen16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其他文献
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及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电脑等设备逐渐普及,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逐渐占据人们的生活,在此过程中,人们会产生形式多样、来源广泛的个人数字档案。个人数字档案,即个人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所产生的有利用价值和存在意义的各种数据文件和信息资源,因其自身数量较大、更新较快等特点,个人对其进行合理的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大学生群体作为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成长的一代,享受着数据时代的便利
学位
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近年来,我国企业一直面临由合规体系不健全带来的各种风险,以刑事犯罪风险最为激烈,这些风险不但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发展,也造成了一系列社会治理问题。目前我国正在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企业合规的刑事激励方式,但尚未在立法层面建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该制度是涉嫌犯罪的企业通过合规整改来换取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企业合规是企业发展和社会治理需要,需要通
学位
21世纪,信息资源已成为国家战略资源,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重要。个人信息素养和信息能力直接关系到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信息保持活动作为个人信息管理的三大活动之一,主要是研究将已经查找到的信息和信息渠道等进行保存决策判定、保存措施以及组织与维护等信息活动,信息保持活动作为个人信息使用的前置和必需活动,为个人信息再现、个人信息的使用和管理奠定基础。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数字教学的发展,大学
学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全国多地爆发,物业服务企业(简称“物业”)积极投身到基层疫情防控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国家卫健委指出,小区是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是传染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疫情防控过程中的作用关系到国家防疫的全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颁布之前,我国没有法律对物业服务公司负有执行政
学位
随着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走进大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如:人脸识别、无人驾驶、机器翻译、声纹识别以及智能客服机器人等,所需处理的数据以爆炸式增长,那么要求处理数据的运算器在算力上有大幅度提升,来满足“算力时代”的要求。然而,目前绝大多数计算体系是基于冯诺依曼架构,该架构中运算单元和存储单元之间存在物理上的隔离。数据往返在运算单元和存储单元之间的功耗和延时远大于
学位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报道往往令人触目惊心,此类案件素来具有隐秘性高、取证难的特点,强制报告制度能有效打破这一不利局面,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道德义务提升到法律义务层面,增加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关注度。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我国各地探索强制报告制度的有益经验,联合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意见》),正式建
学位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与病毒传播相关的犯罪也在急剧上升。在疫情防护的刑事治理中,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2020年之前,该罪作为冷门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被适用,疫情防控期间该罪开始走进大众的视野。为了进一步规范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减少该罪在适用过程中的争议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该罪在适用中出现的明显问题进行了修改。但是学界和实务界关于该罪的认定和裁判标准仍然存在较多争议。本文立足于
学位
随着物联网的广泛应用和工业4.0的浪潮,工业物联网技术推动着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和改革。与此同时,工业物联网的网络高度自治和资源约束对其的安全性提出了挑战,通信安全是其安全性研究的关键。认证和会话密钥协商是保障公共信道内通信安全的重要方法,通信双方通过身份认证和密钥协商,实现“一次一密”的传输数据的加密要求。由于物联网设备的特殊性使得传统方案的可行性降低,适用性不足。为主电源、高处理和大内存
学位
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大众的生活。为了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回应环境问题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挑战,我国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号召,其中文明和谐美丽是对我国发展定位的绿色化要求与体现。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理应对我国生态文明发展需求做出法律规定,提供制度保障。因此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绿色原则,并将各分编进行绿色化改造,形成了物权编、合同编和侵权编绿色
学位
风险社会背景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危险作业罪,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正式纳入刑事规制范畴。危险作业罪与传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犯罪存在着本质区别,有着明显的法益保护前置化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对危险作业罪做到准确认定并非易事。自《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以来,虽然已经有学者对危险作业罪的部分问题展开研究,但是对司法认定问题研究较少,需进一步深入研究。故以危险作业罪为对象,围绕其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