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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向非农部门转移。2018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近2.9亿,较上年增加了184万人,农民工群体不断扩大。但农民工群体的收入、社会保险等劳动合法权益却得不到有效保障,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克扣拖欠工资等现象时有发生。为完善劳动者的劳动合法权益,我国于2007年出台《劳动合同法》,并于2013年进行完善。劳动合同的颁布实施,对完善劳动者的劳动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民工群体的劳动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研究劳动合同的实施效果,研究劳动合同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影响特别是收入的影响尤为重要。此外,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劳动合同的实施效果不同。可见,研究劳动合同的收入效应差异,对完善劳动力市场、提高农民工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介绍劳动合同对农民工务工收入影响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界定相关概念,阐述与本文相关的补偿性工资差异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和劳动力市场歧视理论。其次,分析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以及务工收入水平现状。再次,本文使用2016年全国性大规模流动人口监测调查数据,实证分析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同期限劳动合同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影响。为验证劳动合同收入效应的异质性,采用分位数回归和分组回归分析劳动合同收入效应的收入阶层、教育水平、性别、行业差异,并对分组回归进行组间系数差异显著性检验。同时,为检验劳动合同对农民工务工收入影响的稳健性,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最后,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得出本文相关结论,并提出对应的政策建议。研究发现,第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促进了农民工务工收入的显著提升,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正向促进作用要优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较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面临更高的失业风险,企业需要给予其较高的务工收入,以弥补其非货币效应损失。第二,劳动合同对低收入阶层农民工的收入保护作用要强于对高收入阶层农民工的保护作用。第三,劳动合同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由于女性农民工在劳动市场上受到的就业歧视,导致女性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收入的保护作用更强。第四,劳动合同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影响存在行业差异。商业服务业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其收入的正向促进作用要优于生产运输业的农民工。第五,劳动合同对农民工务工收入的影响存在显著的教育水平差异,由于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工工作效率高,能给企业带来更高的利润,故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收入的促进作用更强。为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缺失问题,有效促进农民工务工收入的显著提升。本文建议从以下六个方面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第一,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的监督管理,逐步促进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第二,逐步缩小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性别差异。保障女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女性农民工的务工收入水平。第三,提高农民工教育水平。增加农村地区教育经费投入,或开展农民工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工作效率。第四,平衡行业间劳动合同签订率差异,减少行业收入差距,扩宽农民工找工作渠道。第五,提高农民工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让农民工学会通过法律形式维护自身劳动合法权益。第六,缩小农民工务工收入差距,逐步完善和严格推进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农民工务工收入水平,进而缩小农民工与城镇职工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