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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护理管理者、护理人员和患者对护理法律风险和风险管理现状的认知研究,了解医院护理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能,制度建设及效果,风险的预防,控制和处理的情况,分析影响护患关系和护理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因素,为医院建立完善的护理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提供一定参考依据。方法:本研究采用立意抽样的方法,对国内16个省市,58家医院符合标准的108名护理管理者和宁波某三级甲等医院符合标准的11名护理管理者,128名护理人员和147名患者进行问卷调查。结果:(1)58家医院的调查结果:①护理管理者对护理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教育培训重要程度的认知最高,对护理风险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最低。②护理风险事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报告形式以纸质报表为主,少数医院没有任何报告形式。③护患关系和谐影响因素排序前五位的是媒体炒作及舆论影响、卫生系统体制缺陷、患方维权意识增强和信息不对称缺乏交流、卫生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财政投入不足。(2)宁波某三级甲等医院的调查结果:①年龄大于35-45岁,工作年限大于2-5年的护理人员对护理风险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高;性别影响护理人员对所在部门护理风险大小的认知;不同学历影响护理人员的护患沟通效果;手术室护理人员对工作的满意度高于其它科室护理人员。②患者对到医院看病所面临的护理风险认知较低。③护理风险管理从组织机构的职能效果及法律顾问的作用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尚无专职的护理风险管理人员。④护理风险事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报告途径既有纸质报表也有网络平台,此制度实施效果良好。结论:被调查的医院中仍有部分医院未成立护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或成立后效用不明显,在护理风险管理专职人员设置和聘请法律顾问方面更是差强人意。医院护理风险的预防处于中等略微偏下水平,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仍有部分医院尚未开展该项工作。建议要建立完善的护理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应先从组织机构和专职风险管理人员的设置入手;建立覆盖医院的护理法律风险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完善的护理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护理法律风险由院内向院外的转移处理机制,从而实现医患等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