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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通过分析2013-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社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正确评价该地区社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危害及防护效果,为进一步巩固本地区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加强放射防护科学管理、优化放射防护措施提供对策及依据。研究方法选择2013-2016年间在崂山区社区医疗机构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为研究对象,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02)的要求,采用氟化锂Li F(Mg,Cu,P)热释光个人剂量计(TLD)为探测器进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监测周期为三个月(90天)。按照岗位不同,将研究对象分为放射诊断、放射技术、登记导诊工作人员三组。对比、分析三组放射工作人员在2013-2016年间的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数据的差异;将安装CT后崂山区社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与未安装CT时相比较,分析CT进入社区医疗机构后对服务基层社区的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是否有影响。利用所得数据建立数据库,录入个人剂量资料,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上述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对比、评价。多组独立样本比较用单因素方差分析(F检验),其中各组之间的两两比较采用LSD-t检验,以P<0.05,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安装CT后崂山区社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与未安装CT之间的比较,采用T检验,α=0.05,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2013-2016年青岛市崂山区放射工作人员的人均年有效剂量为0.143 m Sv/a,均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公众年计量限值(1 m Sv/a),且人均年有效剂量稳定在较低水平;三组不同岗位放射工作人员的人均年有效剂量分别是0.083、0.117、0.216 m Sv/a,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F=6.66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7);三组之间的两两比较采用LSD-t检验,放射技术与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均高于登记导诊工作人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放射技术与放射诊断工作人员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连续四年的监测结果显示人均年有效剂量均低于1 m Sv/a,崂山区社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水平较低,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自2016年崂山区第一台CT装机以后,辖区内社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人均年有效剂量水平依旧维持在较低水平,未出现大幅度增长,说明相应崂山区社区医疗机构的放射工作环境安全、可靠;不同岗位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存在一定差异,其中放射技术工作人员的人均年有效剂量最高,应给予重点监测。同时加强放射法规和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职业防护与职业健康意识,努力保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维持在低水平,可以有效减少电离辐射对医护人员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