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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刑事诉讼的研究,现阶段中国的法律理论界细致地剖析了未成年人范畴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问题;而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符合起诉便宜主义的发展趋势,体现了“慎罚”和“恢复性司法”的理念,是我国宽严相济政策的具体体现。本文主要从本文首先明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研究概念,其次阐述了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及政策理论;其次基于未成年人范畴、阐述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整体情况、分析了相应的经验与不足之处;在整理国内外研究及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指出文章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最后一部分提出对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构建,然后从适用对象和条件、运行程序、监督制约机制、考察模式、救济程序及后续程序等方面对我国构建这一制度提出设想。下面具体看一下本文的主要内容。在第一章绪论中,笔者明确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说明了前人研究现状和不足,然后表明了本文以文献研究法、系统分析法为主,辅之以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为后文的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构建做好铺垫。任何研究都是以概念的明确界定为基础的,笔者第二章也是首先明确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公安组织在结束破案之后,如果犯罪案件与诉讼的客观条件相匹配,然而权衡其余成因后能够不提起公诉,最终要限定适宜的考核期限,对需承担的义务予以规定,结束考核验期限后、再对是不是提出公诉予以明确。然后介绍了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法理依据和政策基础,即起诉主义、刑法的谦抑性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第三章中笔者主要研究建立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并分析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问题主要包括,对被害人的谅解条件过于严苛、对悔罪表现的具体规定不明确、当事人意愿的定位不准、有监督考察的必要及具备监护条件不应为必要条件、排除适用的情形。笔者通过分析上述立法规定,发现在建立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有许多概念错误难以辨别,这些不足有碍于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在第四章中笔者主要论述国外对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问题的成熟经验与做法;基于其概念入手,为第五章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构建起着重要的借鉴作用。笔者在第五章中对上述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建立构想。第一,构建了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原则;第二,在立法方面确定了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明确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条件;第三,科学的规范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运行程序,即扩大程序范围、告知权利义务、审批程序、宣告程序、及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后果和法律效力;第四,提出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从办案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和上级检察机关监督制约两方面分别提出构建方法;第五,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考察模式,提出健全的帮教模式;第六,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救济程序,从被害人和公安机关两方面入手,分别提出构建对策;第六,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后续程序,即训诫教育和跟踪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