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请求诉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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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部分请求问题的研究仅是近年的事情,但域外已为该问题困惑已久。由于其中夹杂诉讼标的、既判力等理论,导致了部分请求的理论更加难以梳理。同时,由于部分请求实务中面临的问题也不断显现出来,因此我们需要从理论与实践上做出恰当回应。本文内容概括如下:第一章研究我国部分请求诉讼的实践状况。第一章从经典案件入手,剖析当前部分请求案件的实际情况,解释部分请求案件已有定义的局限性。从实体法和诉讼法两个角度对部分请求诉讼进行概念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对部分请求案例展开了类型化研究,分别讨论了典型诉讼形态下的部分请求和特定诉讼形态下的部分请求。第二章分析部分请求诉讼的合法性要件。从部分请求学说与既判力客观范围的理论争议出发,在合法性方面通过对比部分请求诉讼内涵与禁止重复起诉的规定,发现部分请求诉讼之内涵与禁止重复起诉原则的三要件相符合,所以其并不存在合法性。但从前诉对后诉的制约角度考察,当符合例外允许提出后诉的要求时,后诉的提出存在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再分析例外允许提出后诉的必要条件,即明示部分请求、说明正当理由、前诉胜诉。第三章说明了部分请求诉讼的程序设计。以第二章部分请求诉讼的合法性规定为基础,设计出与部分请求诉讼相匹配的程序,从原告与法院两个角度进行讨论和分析。具体来说,原告可以提出后诉的基本要求在于前诉之中,即明示部分请求、阐明正当理由、前诉胜诉。且在处理部分请求案件时,法官应当积极执行释明权、宽容对待增加诉讼请求,小额诉讼程序不适用于部分请求案件。最后,探讨了在部分请求诉讼中时效中断、抵销抗辩、级别管辖和诉讼费用等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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