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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性的交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有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1988年10月我国大陆地区首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事业迈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截至2010年底,我国高速公路的通车里程已超过了7.4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二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高速公路建设的红红火火与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相对滞后甚至停步不前之间的矛盾。落后的高速公路交通执法体制已经严重制约着我国高速公路产业的发展,因此,探索建立一种适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模式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交通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应该从不同的角度综合考虑,分析形势,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因此,文章采用调查法、观察法、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运用新公共管理及服务型政府理论,在全国当前的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现状的大背景下,从重庆市的高速公路执法体制状况(即“重庆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模式”)入手,对我国交通执法体制改革进行研究,指出了我国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发掘出了我国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及政策依据,力求解决在交通行政执法改革中面临的理论缺乏,思想障碍,实践困难等问题,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适应新形势下法制建设的客观需求,建立一种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能够体现行政执法效能的行政执法模式——“省直统管”模式。
近年来,我国规范执法行为叫停多头执法、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分开等方面的消息常常见于报端,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三中、十七大、十八大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都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多头执法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综合执法的议题也提上日程。本文期望通过研究,可以对我国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