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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新课程目标的出台,各学科都在相应的调整教学计划、修改教学大纲,在这个修改过程中,往往只注意课程目标的设置,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而评价体系的建立相对落后。为了提高学生专项课学业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提高我国运动训练专业游泳专项学生的培养质量。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特尔斐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以我国体育院校运动训练专业游泳专项课的学业评价为研究对象,对评价内容及权重、评价过程、评价方法、评价主体方面进行了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院校运动训练专业游泳专项课的教学内容包括游泳水平、各项实践能力、情感态度三个方面。因此,学业评价内容也包括游泳水平、各项实践能力、学习态度三方面。在当前的评价体系中,部分学校在评价内容方面缺乏对学习态度或实践能力的评价。(2)现行评价体系中在游泳水平、各项实践能力、学习态度三方面内容的权重上,游泳水平的权重较大,学习态度和各项实践能力的评价权重较低。主要是由考核评价的操作难易程度和评价标准的客观性决定的。(3)现行的评价实行单一主体制,只有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没有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忽视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4)大部分学校只进行总结性评价,以比赛或期末的达标、技评、各项实践课程后的相应作业予以评价,缺乏对于学习过程的考核,没有将评价日常化、过程化、持续化。(5)教研室组织统一考试仍然是运动训练专业游泳专项课学业评价的最主要评价方式,对于评价结果的反馈大部分的教师采用分数的形式。(6)针对目前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运动训练专业游泳专项课学业评价内容及权重设计为:一级指标包括游泳水平、实践能力和学习态度,实践能力和学习态度的权重大于游泳水平的权重。(7)针对目前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运动训练专业游泳专项课学业评价的主体设计为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相结合,将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逐步引入到评价中来,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8)针对目前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运动训练专业游泳专项课学业评价的过程设计为,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将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过程与学生的学习效果相结合进行评价,形成日常的、动态的、持续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