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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行政化,是城市政府为寻求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的平衡,依靠行政权力,自上而下地实现社会再组织的过程。简言之,就是社区偏离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性质,使社区这个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主战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平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丧失了本来的功能。针对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严重的现象,怎样提出相应的治理良策,回归社区居委会自治目标,是政府领导者迫切面对的现实问题。本文以长沙市社区居委会行政化的发展现状为出发点,并利用本职工作之便利,深入长沙社区居委会实际调研,指出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即运行方式行政化、组织功能行政化、工作作风衙门化、服务不够优质化,社区成员公职化。从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和社区中介组织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长沙市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形成的具体原因。本文在详细查找了具体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行政化倾向的治理对策。首先,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在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治理中,具有关键性作用。通过理顺关系、明确权责、改进考评等手段,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进而推动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的治理。其次,大力培育社区自治功能。社区自治功能是否完备,会直接表现在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的强弱上,因此,培育社区自治功能,有利于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的治理。社区自治功能的培育方式主要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居民自治;创新工作载体,扩大社区参与;培育社区中介组织。最后,着力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既是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治理的手段,同时也是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治理的目标之一。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与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有关,又与制度是否完善有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社区服务标准;实施社区“错时工作法”,延长社区服务时间;加强改善教育培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分析表明,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阻碍了社区民主自治的实现,要真正实现干群关系密切,实现社区民主自治,创建和谐社区,构建祥和文明的社会秩序,就要认识到社区行政化倾向的客观性、复杂性、长期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且符合社区居民自身根本利益的治理对策,才能最终回归社区的民主自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