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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网络交易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日益加大。这一新经济模式要求我们思考如下问题:我国地方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制度的应有的基本框架是什么?如何对现有制度进行再设计和完善,从而在根本上创新现有监管模式、保障网络交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然而,目前我国地方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制度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有关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相对有限。本文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概述了网络交易监管相关的国内外的研究和现状,通过对我国的网络交易及工商部门监管的背景情况和今年淘宝和国家工商总局发生的争议事件的介绍,突显出当下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制度研究的现实和理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其次,通过对网络交易、地方工商部门等基本概念的厘析,和对网络交易和地方工商部门监管及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三者特征的归纳,提出了地方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制度基本框架应包括清晰的监管目标、成熟的监管手段和高效的监管机制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再次,通过对泰州工商网络交易监管制度的个案分析,查找泰州工商部门现有制度的短板及原因。再次,通过对国内外政府实践的介绍,主张要因地制宜,通盘参考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发展中国家的有效做法、以及我国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的工商部门的本土实践。最后,得出了对我国地方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制度进行再设计的思考和对策。本文通过运用文献归纳法、比较分析法和个案分析法,对地方工商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政府鼓励和促进网络交易是我国接轨全球经济的大势所趋,地方工商部门应针对网络交易的特征、信息技术的特性以及工商部门的自身特点进行监管制度的再设计,并以渐进的监管目标、综合的监管手段、有效的监管机制作为制度建设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