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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竞争环境和竞争方式的改变,战略联盟成为企业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成为跨国企业实施全球战略的一个组织形式与制度安排。基于资源基础观,战略联盟可以分为规模联盟和范围联盟。本研究从组织学习理论的视角分析,认为规模联盟和范围联盟中的潜在学习机会存在差异,同时由于战略联盟中的企业具有不同的学习能力,从而会导致规模联盟和战略联盟之间以及同一类型战略联盟之中会出现非对称绩效,即联盟企业出现改组、接管、维持和解散的可能性存在差异。此外,战略联盟自身的特征以及战略联盟合作伙伴即联盟企业的母公司特征也会对战略联盟的非对称绩效产生影响。
以我国汽车行业中的战略联盟为研究样本,通过对104家汽车行业的联盟进行统计分析和假设检验,本文得到如下主要研究结论:1)范围联盟与规模联盟维持、改组、接管或解散的可能性不存在显著区别;2)范围联盟中,联盟企业的学习吸收能力和母公司的知识管理能力越强,联盟企业越趋于保持稳定;3)规模联盟中,联盟企业的知识可得性越强,其稳定性越高,越有可能保持维持状态;4)联盟成立时间越长,联盟被改组、接管或解散的可能性越高;两企业合作组建的联盟比多企业联盟的稳定性更低,更有可能出现改组、接管或解散;联盟合作伙伴对等持股的联盟企业比非对等持股的联盟更可能出现改组、接管或解散;5)联盟企业的母公司之间的地理位置远近、之前的联盟经验以及母公司之间的相对竞争地位,对联盟的维持、改组、接管或解散等绩效结果没有显著影响;6)我国汽车行业中,联盟企业的中方母公司和外方母公司组建联盟的目的存在明显区别,但在组建联盟之后的绩效改变上不存在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差异。
通过对中外企业组建联盟的目的和联盟后绩效的比较分析,发现中外企业的显著差异在于中方企业的需求更多地体现在研发技术、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上,而外方企业则基本是重心放在中国的市场,同时会基于战略目的积极地防止中方学习到其核心技术。研究发现,某种程度上,在获取市场和利润的战略目的上,中外企业在联盟合作中能够达成较一致的战略目标,从而获得“双赢”。而在谋取对市场竞争的各种层面或各个渠道的控制上,合作伙伴之间会存在较强的相互牵制和防范。此时组织学习能力和知识风险防范机制就会起到关键作用。
由于现有战略联盟的研究大多针对发达市场国家,新兴市场国家中,特别是我国国内的战略联盟研究还较为欠缺。本研究是对我国本土战略联盟实证研究的有益补充,并从范围联盟和规模联盟非对称绩效的角度填补了该项研究的空白,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同时集中针对汽车行业进行分析,深入探讨了我国汽车行业,特别是本土企业在组建战略联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实践指导,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建议。
以我国汽车行业中的战略联盟为研究样本,通过对104家汽车行业的联盟进行统计分析和假设检验,本文得到如下主要研究结论:1)范围联盟与规模联盟维持、改组、接管或解散的可能性不存在显著区别;2)范围联盟中,联盟企业的学习吸收能力和母公司的知识管理能力越强,联盟企业越趋于保持稳定;3)规模联盟中,联盟企业的知识可得性越强,其稳定性越高,越有可能保持维持状态;4)联盟成立时间越长,联盟被改组、接管或解散的可能性越高;两企业合作组建的联盟比多企业联盟的稳定性更低,更有可能出现改组、接管或解散;联盟合作伙伴对等持股的联盟企业比非对等持股的联盟更可能出现改组、接管或解散;5)联盟企业的母公司之间的地理位置远近、之前的联盟经验以及母公司之间的相对竞争地位,对联盟的维持、改组、接管或解散等绩效结果没有显著影响;6)我国汽车行业中,联盟企业的中方母公司和外方母公司组建联盟的目的存在明显区别,但在组建联盟之后的绩效改变上不存在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差异。
通过对中外企业组建联盟的目的和联盟后绩效的比较分析,发现中外企业的显著差异在于中方企业的需求更多地体现在研发技术、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上,而外方企业则基本是重心放在中国的市场,同时会基于战略目的积极地防止中方学习到其核心技术。研究发现,某种程度上,在获取市场和利润的战略目的上,中外企业在联盟合作中能够达成较一致的战略目标,从而获得“双赢”。而在谋取对市场竞争的各种层面或各个渠道的控制上,合作伙伴之间会存在较强的相互牵制和防范。此时组织学习能力和知识风险防范机制就会起到关键作用。
由于现有战略联盟的研究大多针对发达市场国家,新兴市场国家中,特别是我国国内的战略联盟研究还较为欠缺。本研究是对我国本土战略联盟实证研究的有益补充,并从范围联盟和规模联盟非对称绩效的角度填补了该项研究的空白,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同时集中针对汽车行业进行分析,深入探讨了我国汽车行业,特别是本土企业在组建战略联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实践指导,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