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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作用,社区警务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区警务模式,但在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可以从城市和农村两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城市社区警务发展相对完善,但通过分析建设现状,发现也存在民警工作任务繁重、公众治安主体意识弱、治安防控力量分散及警务技术缺乏监管和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农村社区警务发展落后,通过分析建设现状,发现存在警力资源少、素质低、经费和装备保障不足、警民关系不和谐、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社区警务工作开展的情况直接影响治安防控的效果。社区警务建设存在问题会导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不牢固、整体运作不协调、目标难以实现。城市社区警务建设存在上述问题,主要是由于尚未从制度上明确社区民警的职责、尚未形成现代公民具备的“公共精神”、尚未发挥各整合主体的整合作用以及尚未建立监管制度和业务规范;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存在上述问题,主要是由于对社区警务不重视、警力配置不合理、经济发展落后、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低以及警务工作发展滞后。改善社区警务建设现状,从城市角度来说,应在制度上明确社区民警的职责、培养社区公众的“公共精神”、发挥各整合主体的整合作用以及建立配套的监管制度和业务规范;从农村角度来说,则应提高社区警务重视程度、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建立警务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客观分析当前我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社区警务建设的现状,对社区警务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有助于推动我国社区警务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最终建成以社区警务为基础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