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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是研究学问之场所,传道授业之场所,利国利民之场所。大学的使命是传播知识,培养能够服务社会的创新型人才。大学的发展离不开自身的逻辑:学术自由和学术自治。而现如今,大学的发展却偏离大学逻辑,究其原因是“行政化”对大学的不断侵蚀。政府对大学“管得过多”、大学缺乏外部竞争、大学校长职级制、行政权力挤压学术权力、相关利益者权利遭到忽视等等。为了探寻大学“去行政化”之道,本文沿着时间轴这一主线,通过分析我国大学治理结构的变迁,发现“行政化”是一直以来伴随我国大学治理结构的一个关键问题。我国长期形成的“官管官办”的大学治理结构强化了大学“行政化”,大学“行政化”又反过来进一步巩固现有的治理结构。在历史惯性、制度刚性以及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我国高校便形成了“行政化”的治理结构。大学治理结构“行政化”导致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出现失衡甚至发生冲突。而产生“行政化”的根本原因是:“官本位”意识形态的刚性,大学办学自主权的缺失、大学内部科层制沿袭、大学功用的本末倒置以及市场经济背景下大学竞争的缺失。国内高校对于“去行政化”治理结构的改革进行了积极尝试,南方科技大学的理事会制度、深圳大学的人事制度改革、吉林大学的大学章程建设,为国内高校“去行政化”改革树立了榜样。同时,美、德、日三国高校对于治理结构的改革,也为我国大学进行“去行政化”提供了启示性的建议:第一,要尊重学术在大学治理主体中的权威性,坚定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第二,要以法律或者大学章程性文件作为各权力关系的规范约束。第三,建立能够切实分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规约两者的权力关系。第四,通过建立大学理事会,充分调动大学各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治理的积极性,实现大学决策的民主化。我国大学“去行政化”治理结构的落脚点:治理理念、大学章程、需求和创新、未来发展、治理矛盾。基于对高校“行政化”治理结构变迁的梳理,以及对国内外高校“去行政化”治理结构改革的实践研究,我国大学要构建真正的“去行政化”治理结构,须从以下方面着手: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与大学的关系,建立服务型政府;尝试构建大学理事会,提高利益相关者参与度,实现民主决策;建立专业的社会中介组织,引入市场竞争,以开放促改革;实行大学校长遴选制度,实现教育家办学;构建合理有效的教授选拔激励机制;建立学术评议会,强化大学学术自治。